作者:
qqqm2k (qqqm2k)
2015-07-16 10:50:48高普考選擇題答案剛出爐,以下兩題請高手解惑了
23.人民基於下列何種理由,得行走於市有道路?
(A)反射利益(B)私法上權利(C)公權利(D)國家的恩給
考選部給(C),難到是用行程法§92Ⅱ的一般處分(物的一般使用)去解嗎?
(A)為何不行呢?
46.我國與其他國家締結之條約,其位階與下列何者相同?
(A)憲法(B)法律(C)法規命令(D)自治條例
如果照釋字第329號見解,條約經立法院事先同意簽訂或事後審議通過或法律授權簽訂,
並經公布後即具法律上效力。
再看看鐵路高員三級97年行政法第5題:
我加入世界貿組織,由行政院簽署後,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其效力相當於下列何項
法規範?
(A)法律(B)法規命令(C)職權命令(D)行政規則 →→→ 正解:(A)
然而,這題並沒有說清楚有無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所以選(C)法規命令是否仍有轉圜可
能,還是說條約沒有未經審議而生效的情形,所以無庸考慮法規命令的可能?
作者:
shihui (這就是人蔘....)
2015-07-16 13:56:00這兩題尤其23,我錯的莫名 應該多數人選a吧?
作者:
bj6vup (KENZO)
2015-07-16 13:47:00從節錄文看不出來會法術吧 但可能會被說是斷章取義 唉想問yiching13是看哪個節目XD
作者: injanine (HAN ) 2015-07-16 13:43:00
行政法第23題也覺得是a吧!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3:37:00
只知道他會預測未來...就等於會法術?
作者:
Hammond (普龍宮)
2015-07-16 13:02:00可是題目沒說提訴訟吧!
作者:
bj6vup (KENZO)
2015-07-16 13:11:00覺得跟請求完全無關耶 題目只說可以行走而已 就是反射利益
我知道聶影娘會法術,是因有次看書看累了去客廳看電視剛好在講聶影娘原文的內容,才知道她會法術剛剛仔細看題目,確實是否會法術的部分沒有怎麼說到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13:33:00可能是她能預見對方有災難 所以推知有一般人所無的法術C可能錯在 不是根治他的病 而是無法使他消災解厄我一看完文章很自然覺得A對...orz
作者:
cashliu (QQ)
2015-07-16 13:30:00會火球術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3:24:00
國文聶隱娘也可以提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13:24:00手邊沒權威資料支持 只好當個free-rider
作者:
hpsenruc (hpsenruc)
2015-07-16 13:14:00覺得應該要去提異議 提了才有加分的機會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13:12:00果然魔鬼藏在基本題裡 這23題出得很酷 XD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3:12:00
我的直覺是人走在路上的權利是什? 不就反射利益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2:45:00
好像都有可能題試題疑義吧
作者:
DaiLove (D.C)
2015-07-16 12:41:00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5-07-16 12:36:00樓上強者
作者:
jaykle (冥冥之中自有神助)
2015-07-16 12:33:0023題講的是地方制度法第16條,市民使用公共設施的權利
46那題 我考完當天有估狗找到答案 23 我選反射利益啊啊啊啊
作者:
asd065 (DUG)
2015-07-16 12:27:00條約那題只是單純法位階吧 應該沒這麼複雜?
23.在公路上摔車能否國賠? 這樣思考46.條約TREATY?是位階蠻高的國際法, =法律
作者:
DaiLove (D.C)
2015-07-16 11:07:00得行走於公路和能否申請國賠是兩碼子事吧拿到根政府有簽定行政契約,然後政府沒有履行,也一率可請國賠?
作者:
DaiLove (D.C)
2015-07-16 11:11:00若只有反射利益,並沒有「主觀公權利」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1:12:00
我是這樣想..如果人行走在路上受傷..皆能國賠..政府不就賠不完
作者:
DaiLove (D.C)
2015-07-16 11:15:00若公路暫時修繕,你也能以有「公權力」申請國賠嗎?
作者:
q2003105 (絲麥兒 *ˇ*)
2015-07-16 11:15:00會不會是地制法16 直轄市民、縣 (市) 民、鄉 (鎮、市)如下: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
作者:
DaiLove (D.C)
2015-07-16 11:16:00當公路暫時修繕時,不就是因為人民「反射利益」受損,故無主觀公權利向政府提起行政爭訟,不然每次有道路封閉時就能申請國賠,這不合理吧@@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1:17:00
且聽林清怎麼解釋吧
作者: icemir (icemir) 2015-07-16 11:26:00
原po好神 還找的到判例XD 靠你了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1:26:00
好強
可是...釋字469新保護規範理論會不會打臉53年判例阿?避免誤會 我也是答反射利益喔...我也希望a可以對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1:28:00
題目是說行走..又沒扯到跌倒國賠..行走在路上不就是反射
作者:
cashliu (QQ)
2015-07-16 11:29:00我看到選項D就秒選C惹
作者: icemir (icemir) 2015-07-16 11:30:00
輕微樓上解題的思維是XD?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5-07-16 11:33:00我猜測思維應該是,反射利益有就賺到,沒有也不得請求,是國家的恩給,然後與a重複,故排除重複的ad,選c
因為469出自民國87年,多出一個法律上利益。這題要是選項要是有法律上利益。我大概就會選了。love大的解法好像也通XD 沒想到阿...
作者:
qqqm2k (qqqm2k)
2015-07-16 11:39:00L大突破盲點,由解題切入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5-07-16 11:43:00國家的恩給=反射利益 太逗了...(笑)原來我生活上的種種事物 都是國家的恩給...XD妙!! 絕!! 這個解題觀點 夠讚!! 比國賠論還有趣...
作者:
DaiLove (D.C)
2015-07-16 11:47:00國家恩給係指社會福利給付,跟反射利益概念完全不同吧..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5-07-16 11:50:00有可能 其實我國是共產國家 萬事都是國家的恩給 沒錯!
作者:
qqqm2k (qqqm2k)
2015-07-16 11:52:00S大為何叛變XDDD
作者:
q2003105 (絲麥兒 *ˇ*)
2015-07-16 11:57:00我覺得是使用跟規劃的不同 使用是公權力 規劃是反射利益
原來臺北市民公法上有權利請求高雄市政府在特定區域鋪設道路啊
我想到林清老師以前上課說過類似的話 所以才覺得Love大的解法好像也可以通XD不管怎樣,看看有沒有高手可以幫忙提試題疑義...
個人淺見 因為題目係指"得行走",像是意指人民的用路
作者:
q2003105 (絲麥兒 *ˇ*)
2015-07-16 12:04:00對於道路的規劃 設定 是人民的反射利益對於既成道路的使用 是對於公物的使用權利
權,係屬反射利益,即謂政府不在你家門口建闢馬路,也不得據此請求,而若因馬路建製不良,致使人民受侵害,使得依國賠的公用物管理不當提起賠償。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5-07-16 12:16:00只是就看到d就選c猜測可能的思考過程,有那麼好笑嗎?而且a是b不等於b是a,甲是人不等於人是甲。
回bj6vup,我不記得了,隨便亂轉電視的= =印象中依稀是關於介紹電影的,講導演拍這個花很久時間這真的巧合而已啦 我平常也不怎麼看電視的
作者: Utuxk (冠志) 2015-07-16 15:07:00
選C,我的想法,道路是公共利益,而透過公權力的保障,得讓我們行走在道路上。
作者:
Hammond (普龍宮)
2015-07-16 15:16:00反射利益 不是都會牽扯到爭訟?題目沒說要提訴訟...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15:31:00不是這樣判斷的吧... 原本以前只有公權利或反射利益的分別前者受侵害可以打訴訟,後者即使受侵害也不能打.但這樣就架空國賠法,形同具文,因為所有侵害都被機關說是反射利益...所以釋469新保護規範理論才多分出"法律上利益",這個受侵害也能打訴訟. 本題中能走在一般路上到底因為人民有路權,還是因政府執行它該做的職務,人民僅享受反射利益,即有爭議.要主張是公權利,就須有某法條依據明文人民有用路的"路權";似乎上面版友找到的實務都認為是反射利益.
作者: limgg253 2015-07-16 15:44:00
請問46如何判斷是法律 感謝~
作者:
Ivogore (琴‧血)
2015-07-16 15:54:00釋字329?
作者: Utuxk (冠志) 2015-07-16 15:56:00
s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三條,道路的定義,自行參照,條例等於法律,法律已經有明文規定囉!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15:59:00第三條!? 那只是立法解釋用詞定義而已,不能當權利依據吧.反而從第1和2條,還比較像 政府應依(本)法執行職務 的規定,所以比較像人民只是享有政府乖乖做事的反射利益
作者: Utuxk (冠志) 2015-07-16 16:04:00
先有第三條,所以才有第四章行人在道路禁止的行為!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16:07:00恩 4條2項就點像法源了 看來這題後續發展果然值得期待
作者: Utuxk (冠志) 2015-07-16 16:32:00
嗯,23題,可能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吧
作者: phil77721 (eric) 2015-07-16 17:15:00
我也選反射利益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17:48:00其實我也覺得是反射xd不過不能用"覺得"來學法律,還是看考選部怎麼判斷吧,畢竟這不是AC都給分就能解決的 牽扯到實務判決上怎麼認定實務自己都有雙重標準就很麻煩了53裁39判例 被91年10 11 12月聯決宣告不再援用了
市有道路之使用應優先適用市區道路條例 沒規定到的才是其他法律規定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18:20:00似乎找不到不再援用理由... 0.0
聶隱娘根本莫名其妙 從文字上看的出來? 沒看電影的人怎
作者: ycutr (追魂) 2015-07-16 19:40:00
看有沒有人可以說服考選部的了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6 20:15:00感覺國文很難申訴成功吧 主觀文章涵義怎麼附資料論證xd
作者: KCZF (ZERO) 2015-07-16 22:00:00
附整篇原文?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7-17 10:41:00悶阿 賞巴掌不附理由 還有這樣的喔QQ 說個不合時宜也好阿..
下面那題未經立法院事前同意或事後國內法化也不會變法規命令吧?不是變習慣法理或若內容跟國內原本絕對法相同的話跟沒效果差不多嗎XD
作者:
warmlo (無)
2015-07-20 14:16:00外國遊客也可以行走於市有道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