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4年司法特考五等 民刑訴大意之問題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15-08-20 00:09:13
看到版上幾乎都提問司法特考五等試題 小弟我也有疑問
民訴:
1、甲之住所在高雄,乙之住所在臺北,甲向乙購買位於花蓮之 A 屋
  一棟,雙方並約定日後若關於該買賣契約進行民事訴訟,亦得以
  臺中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若甲依據該契約向乙請求移轉 A 屋
  之所有權,下列關於本訴訟之敘述何者正確?
(A)花蓮地方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B)臺北地方法院亦得為管轄法院
(C)臺中地方法院為唯一管轄法院 (D)高雄地方法院為法定管轄法院
此題正解是(B) 這題不是以合意管轄為優先嗎?
我記得管轄順序:專屬>合意>民訴§1 第一項  還是我誤解了!?
21、關於鑑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訊問依特別知識得知已往事實之人者,適用關於鑑定之規定
(B)鑑定人得為拘提
(C)受訴法院得命鑑定人具鑑定書陳述意見
(D)經當事人合意指定鑑定人之情形,
   即使法院認其人選顯不適當,仍應從其合意選任之
此題正解是(C) (C)在民訴§335 第一項有提及
可是(A)民訴§339也有提及 雖此本文是鑑定證人
但試題說關於鑑定 何者正確 (A)應該也對吧!?
不知是否有人疑慮過這題?
刑訴:
43.下列何者,對於偵查秘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A)告訴代理人(B)輔佐人(C)告發人(D)被告
此題正解是(A) 此題刑訴有法條依據來源嗎?
50.有關筆錄製作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審判筆錄應由書記官製作
(B)檢察官可親自製作訊問被告的筆錄
(C)審判筆錄應該在每次開庭三天內完成整理
(D)遇獨任法官有事故時審判筆錄應由院長簽名
此題正解是(D) (D)在刑訴§46有提及
但(B)選項好像沒有法條依據來源耶!
在犯罪嫌疑人訊問筆錄 刑訴§43-1 第二項有提及
但應由行詢問以外之人為之 並沒有說檢察官 此題有解嗎?
以上之問題 望請各位幫忙解惑 小弟我在此謝過! (跪
作者: inmee (J)   2015-08-20 00:29:00
1.合意是有人抗辯就適用合意,並非強制,如果兩造同意都到台北還是可以。2.(A)適用關於「人證」之規定。3.第245條。
作者: yoyolover (嘿喲)   2015-08-20 07:40:00
最後一題筆錄製作,刑訴43條,得由行訊問之公務員製作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5-08-20 09:13:00
第一題,依照契約請求不是基於不動產所有權,沒專屬管轄第二題,鑑定證人適用證人之規定第三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3條第四題,常識判斷檢察官本來就可以製作筆錄Orz審判筆錄應由書記官為之是因要維持法官在審判中的公平性反推檢察官在偵查時沒有維持公平性的必要,自可製作筆錄
作者: yoyolover (嘿喲)   2015-08-20 09:56:00
原PO第一題的疑問是合意管轄為何沒優先適用,第二、三題刑事訴訟法就有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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