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來說 整件事是立法者疏失
法律是人類行為的落後指標
出現了不適當行為→立法禁止或規範
ex:有人殺人→殺人者死
SOP應該是 出現了危機→檢視規範是否不完全→規範不完全→修規範
而在規範修定前的板友 依不溯既往原則不處分 規範修定後才違規者才處分
另外 看了一下snowknife板友申訴的案例
該板友違反板規:
7.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依個人之前擔任國考板主的做法 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的規定
是採不告不理原則 且受害者以板友為主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7697558.A.ADD.html
整篇推文看 被罵的好像只有考選部的官員 有板友被害嗎?
如果有考選部官員向板主檢舉投訴 板主是否能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