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司法三等書記官和檢事官考104年強制執行法時有附法條嗎?
目前在104年應考須知查到是沒有,但有人說有附法條,請問考試時真的有附嗎?
六、三等考試公證人類科之「民事訴訟法」科目及「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
法」科目之「強制執行法」部分、三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之「民事
訴訟法」科目,於考試時由考選部以單科本方式提供法律條文供應考
人使用。惟實際命題範圍並不以附發之法律條文為限。各應試法律科
目所附發之法律條文以考試舉行2個月前經公布生效之法律條文為準。
考試前法律條文如有修正公布,應考人應自行蒐集知悉,如應考人引
用舊條文作答,閱卷委員將視其作答內容評量。另考試時應考人應於
所附發之法條封面書寫入場證編號,終場前繳交試卷者,應將法條置
於桌面,俟當節考試結束後,方得攜離試場。
司法三等書記官依應考須知,只有民事訴訟法有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