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歧視!強迫愛滋病男大生退學 衛福部要求復學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有愛滋就退學?國防大學一名男大生感染愛滋病毒,學校不但要
求不准上游泳課、餐盤分開洗等歧視性的行為,且威脅他若不自主退學,就告知其家人。
後來校方仍以多種理由連續記過讓他退學,衛生福利部認定這是歧視,要求學校讓男大生
復學,但卻遭法院撤銷處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疾病管制署署長郭旭崧表示,此為2012年的舊案,今日一審宣判
,結果令他十分痛心,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深表遺憾,但絕對不罷手,會上訴到底
。
法院的判決並未否認學校的歧視行為,但卻認定衛福部沒有推翻其他行政機關決定的權力
。郭旭崧認為此舉完全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立法
精神,無法提供愛滋感染者實質協助。
根據疾管署統計,國內目前的愛滋感染者有2萬6409人,但實際的感染者推估有3萬1620人
左右,約有8800人尚未接受治療。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676889
請問版上專業高手,
遭法院撤銷處分是因為衛福部無管轄權的原因嗎? 教育部才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