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從 99年3等書記官考古題 我看了程宇老師blog的詳解來的
題目與詳解在此 http://goo.gl/PZ3cEs
在(二)檢討對物搜索部分時 老師寫"本條之適用須以合法拘捕為前提
本案中並無合法入宅拘捕事由存在"
請問這邊是指司法警察甲拘提乙不合法嗎 又為什麼呢
(我想不通為何拘提違法 不是搜索違法而已嗎)
我回去看錄影 老師是說 131條1項各款事由如果都不符合
會影響130條合法拘捕這個要件
難道說 對人搜索不合法 會影響拘捕之合法性嗎?
(我問了我爸的律師朋友 他也說這題拘提合法 搜索違法)
所以我到底是那個部分搞錯了 有人知道我的問題點嗎......
先謝謝大家撥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