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103司五刑訴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7-08-11 12:58:45
9.34被告於審判中,抗辯其於先前警詢中之自白係遭警刑求所為,依法不得作為證據。法
院應如何處理?
(A)依自由心證原則嚴格判斷該自白內容之真偽
(B)依職權調查是否果有刑求逼供之事
(C)命被告舉出遭警刑求之證據後謹慎判斷
(D)命檢察官舉證證明該自白係出於自由意志,未遭刑求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3 年 - 103年司法五等-刑事訴訟法大意#17278
答案:D
想請問的是,為何答案不能選B?
這個證據好像沒有說是不是檢察官提出來的啊?
作者: a2161 (a2161)   2017-08-11 13:28:00
你法條不熟?司五看法條就好,而且刑訴採當事人進行主義。
作者: Deesu (高屏橋治克隆尼)   2017-08-11 13:36:00
156III 再看一次
作者: netsceart (sceart)   2017-08-11 13:39:00
156條文再看一遍,而且如果檢察官沒提出被告自白作為證據,被告幹嘛抗辯自己被刑求?難道被告自己提出自己的自白然後說自己被刑求?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17-08-11 14:11:00
題外話 我想提問原PO 之前提問的家事法 是誤刪嗎?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7-08-11 20:03:00
其實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啊 題目確實有瑕疵 就算警詢中自白後來檢察官偵察還是可以再自白一次 應該要明示檢察官引用警詢的自白比較完備一點較無爭議
作者: alphonse1 (尼之守護者)   2017-08-14 13:22:00
想說這題好熟 原來是我當年的考題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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