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考上或是在準備書記官的大大們
小弟是第一次準備此類科 之前有接觸過法律的相關課程
關於各科目的 是不是一定要把法條背到一字不漏地寫出來
例:民§2 "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
這樣申論題才能夠比較高分??
還是只要大致背出來法條哪一條 以及法條中大致的內容就可??
謝謝~
畢竟不能查,能夠適時引出而且完整寫出內容跟條號的話,比較容易拿分
作者:
eno4022 (eno)
2017-11-04 16:21:00考古題跟出版社老師的答題看一看,你就有底了
作者:
gd831225 (NCHU-BK)
2017-11-04 18:22:00背條號項次,法條內容了解就好
作者: sky1020 (KFC) 2017-11-04 19:54:00
同樓上
作者:
SWS7983 (G坂本)
2017-11-04 22:11:00考場上寫那個符號萬萬不可...
作者: Indiana698 (萊恩) 2017-11-04 22:11:00
了解!! 謝謝各位 ^^
作者: c12232151 2017-11-04 23:46:00
不要誤導考卷可以簡寫法條 那個符號也可以出現我就是簡寫 而且有上榜不信的話 去問閱卷老師就知道了不要問補習班老師 他們又沒閱過卷法條引關鍵字 重點在涵攝
作者: rayray1109 (rayray1109) 2017-11-05 19:42:00
推可以簡寫,而且我也是大略引用法條,重點真的是函攝,當然如果不知道要寫什麼,全部寫出來也是可以佔個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