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島恐龍法官,偏袒犯罪人
試問監所管理員的人權在那裡?
管理員的命只值15萬
考慮到雙方身份關係而做出判決
所以犯罪的人以後打法官也只要賠15萬
https://www.udn.com/news/story/7321/2854800
台北看守所管理員遭毒犯毆打 求償500萬判賠15萬
2017-12-04 12:20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
因毒品案遭到收押的鄒姓男子,僅因不服邱姓管理員出言管教他走路偏離行進方向,竟揮拳
台北看守所邱姓管理員提告指出,40歲鄒姓男子因毒品案今年1月6日被法院裁定收押在台北
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年5月已將鄒依妨害公務判處拘役50天;邱提出民事求償500萬元,表示他被鄒毆打後,多日嚴重失眠不安,至精神科診斷為創傷後壓力反應及有焦慮症狀,因此要求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時,鄒姓男子從未到庭;法官認為據現場監視器錄影光碟、醫院診斷證明書、告訴人傷勢照片及刑事判決,認定鄒揮拳攻擊管理員屬實。考量告訴人是29歲的監所管理員,鄒是因毒品案遭收押嫌犯,名下無任何財產,判決鄒應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