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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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
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未達同類別所有工作地區到考人(含一般及睦鄰)平均總成績
或有一科目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請問這部分 如全組各區有約2000人報考
如有100位 第1節/就缺考 算2科都0分
有50位 第一節有考/第2節缺考 故專業科必0分
1850位 是兩節都有考
那所有工作地區到考人的平均分數
是算 1850人的平均 還是1900或是2000人
當然我是希望算2000人
多算一些0分的
這樣分數可拉低許多
如真的有人
本來 依地區排名是可入第2次考試
因用的人比較少
就報名的少
但真的因為不到平均總成績
會變直接缺額嗎?
該組該區 無錄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