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考選部長:提升司法信任 可從嚴選律師做起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8-01-30 21:01:03
※ 引述《kobegasol (2連霸OW)》之銘言:
: 考選部長蔡宗珍:提升司法信任 可從嚴選律師做起
: 自由時報
: 記者項程鎮、林彥彤/專訪
: 公法學者出身的考選部長蔡宗珍,對司法改革有著滿腔熱情和理念,她強調司改的問題其實
: 是人的問題,且是人與人彼此間不信任的問題,在法院裡,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互不信任,
: 最後變成連人民也不信任司法。
: 為解決結構性問題,蔡宗珍開藥方指出,可「以德(國)為師」,以回歸法律專業為出發點
: ,從改革律師考試制度做起,對律師篩選更嚴格化。
: 未來則考慮讓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為「二度取才」,讓通過一階考試的律師作為根基,第
: 二階段則是自律師選才、展開對法官、
: 檢察官和律師的多元訓練,兩者因而可提升專業對話與信任。
: 近幾年錄取率提高 流浪律師日增
: 蔡宗珍指出,司法體系是法治國的完成,法治國也要靠司法體系來成就,而司法體系的核心
: 要素就是專業,律師在中間扮演重要角色,因此每年該錄取多少律師,應看國家需要多少律
: 師,以及該年有多少考生符合律師的專業標準,
這兩個本來就衝突的 所以說到底這怎麼認定 還不是考選部認定
之前板上只是猜 會調控錄取分數決定錄取名額 現在已經坐實了
白話就是要綜合考量市場 實力夠不夠當律師不是唯一考量
世界各國沒人這樣搞的 別國要限縮主要是限制考生人數
現在這樣搞根本不是考選部 是律師產業部
不能像現在以到考人數來決定錄取率。
用及格制波動比到考人數大不知道幾倍
最近幾年到考人數 根本沒什麼變 但是每年錄取分數變動倒是很大
: 蔡宗珍舉台灣近七十年來的律師人數為例,從一九五○年到一九八七年,律師人數只有兩、
: 三千人,當時大家都認為律師人數太少,所以幾年前開始提高錄取率。近年來每年錄取約一
: 千人,但市場消化不了這麼多律師,律師界哀鴻遍野、流浪律師日增,「已成國安問題」,
: 只是以前提高律師錄取率的門一開,現在就很難關上了。
所以國安問題有沒有人要論述一下
歐美案件多 律師更多 流浪的一堆幾十年了 國安問題在哪?
: 蔡宗珍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指出,目前律師考試應考資格,需要修過主要專業科目二十學分,
: 司法官考試只要有修過兩科主要專業科目共四學分,且都未規定只有法律系畢業學生才能應
: 考,既然非法律系學生也能進入司法體系,律師考試就更應該要求專業。
: 蔡宗珍解釋,目前律師考試的第一試考測驗題,第二試則考案例申論題並發法律條文,其實
: 考第一試時,應要考出考生的基本專業能力,第二試則應考出日後具備司法官工作的專業能
: 力,要能測驗出考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而不是只考出背誦能力。她強調,錄取的應該是「
: 心智能夠呼吸的專業法律人」,而不是「只會背誦的飼料雞」。
: 蔡宗珍直言,現在學生都在補習班取得國家考試的應考能力,而不是取得法律專業,「但我
: 們仍不能敵視補習班產業 」,「如果補習班已分擔教育功能,就應納入體系」,所以,律
: 師考試選才指標愈清楚,才能讓補習班愈發揮正向功能。
: 蔡宗珍表示,目前律師考試上榜後,要經過六個月訓練,但接著能否到適當的地方實習,就
: 要看造化,這是律師職前訓練的隱憂。不少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律師考試制度要檢討,因為基
: 層法官開庭時,面臨到律師程度每況愈下,整理法律爭點的能力很差,造成法官不信任律師
: 的能力。
: 留德的蔡宗珍指出,德國式的法律人考試制度,由國家支持法律人的「教、考、訓、用」,
: 走到最後階段才分流,法律人之間才能對話。德國每年約篩選出六、七千個法律人才,供應
: 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務員等所有法律體系職缺,是德國法治根基。
阿你不是說要學德國
德國錄取率有像妳砍到個位數?
德國是限縮考生人數 也沒像你大砍錄取率 怎麼這時候不學一下?
德國人口約台灣3.5倍 以你砍的速度 台灣律師產生速度<1/10
: 法律人三合一考試 法務部不支持
: 特別的是,德國連新進律師到律師事務所實習的費用也由國家出錢支持,這和台灣的作法很
: 不一樣。蔡宗珍表示,在德國只要通過兩階段的考試,就被稱為「完全法律人」,大型律師
: 事務所也可透過上述「教、考、訓、用」制度,找到優秀的律師人才,然而最大缺點就是成
: 本太高。
: 蔡宗珍認為,台灣倡議多年的法律人「三合一考試」,類似德國的法律人考試制度,希望讓
: 法官、檢察官、律師合考後、再分流,但法務部擔心可能造成階級化和排擠效應,並不支持
: 這樣的考試制度。
: 另外,如真要實施三合一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共同訓練的場地和費用也將成為問題,
: 以律師來說,目前國家預算有限,律師可能要自費訓練,律師每年約有兩、三千人需要受訓
: 和補訓,台灣連能讓這麼多人一起受訓的場地都找不到,因此律師訓練成了一個大問題。
: 「二度取才」可提升專業對話與信任
: 蔡宗珍表示,最後一條路就是讓司法官考試改成「二度取才」,第一階段讓所有人先考律師
: ,讓律師成為法律人的根基,律師可以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的助理,藉由付費職
: 務「熟成自己」,第二階段取才則是展開對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多元訓練,在「二度取才
: 」的制度下,有些律師會變成個體戶,而後再慢慢把司法官考試的門關上。
: 蔡宗珍坦言,司法院會擔心上述制度,讓他們找不到最優秀的人當法官,但最大好處是能讓
: 法律人對話,且彼此間不再疏離或互不信任。她強調,醫師專業不夠,可能會醫死人,所以
: 要控管醫師人數;但專業不夠的律師打官司,一樣會害當事人身陷囹圄或傾家蕩產,因此怎
: 能不控管律師人數呢?
所以邏輯上跟人數有什麼關係
你要講人數 那很多國家律師佔人口比例遠高於台灣
怎麼不怕當事人傾家盪產 身陷囹圄
講人口根本不知所云 到底要講分數低還是市場飽和還是實習不足會出問題
講具體一點很難嗎
聽起來跟空心菜很像
講了很多
不知道重點是什麼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59128
作者: jiunyug (均)   2018-01-30 21:45:00
邁爾斯定律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18-01-31 00:14:00
德國 法律系學生畢業門檻是考上律師捏而且一生只能考2次
作者: Howard1984 (跟鄉民認真,你就真的輸了)   2018-01-31 00:54:00
還好我第二次就過了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8-01-31 03:00:00
現在考選部想控制律師人數,選項只有1,減少錄取率 2,嚴格化報考資格減少報考人數 3.減少法律系人數拆減掉法律系所 這些選項擇一吧
作者: haohaobobo   2018-01-31 09:24:00
台灣前端考試資格非法律要求要超鬆 後端錄取則是法律系要求要超鬆 兩個集團合力之下 我看大學畢業就給律師證書吧
作者: godiegroup (力挺詹皇+豪神)   2018-01-31 10:19:00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8-01-31 15:10:00
看看前面一堆理工科考上心得 法律系還考不上要加油啦
作者: kobegasol (2連霸)   2018-01-31 22:00:00
中肯
作者: peter990909 (蝶殞情殤)   2018-02-03 20:46:00
真的很有問題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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