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關於行政助手的國賠責任

作者: pinny (天青色等煙雨)   2018-05-23 11:58:25
今天在寫題庫,講解不太清楚,
是以仍有困惑,來請教各位一下~
https://i.imgur.com/RRpWkoE.jpg
依據國賠法第2條,公務員是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阿摩的最佳解是:「行政助手為行政機關手足之延伸,
不具獨立地位亦不視為行政機關或公務員。」
至此沒有疑問,
但是又寫到這題~
https://i.imgur.com/Pr4RZf6.jpg
選項(B)依據林清老師解題書,
固然是適用民法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而為正解,
但選項(C)的義消是行政助手,依據上題,
非國賠法所稱公務員,
為什麼行政機關要負國家賠償責任呢?
如果是視為行政機關手足之延伸,
但行政機關本身也不是公務員,
而是賠償義務機關,不符國賠法要件......
搞的我好混亂,請問對此有比較好的解釋嗎?
先謝謝大家orz
作者: dugoby (小鏡)   2018-05-23 12:17:00
行政助手非公務員無誤,惟在協助公權力行為時,視為公務員手足之延伸,於此若發生影響人民權益行為,有國賠之可能
作者: neon7134   2018-05-23 12:21:00
你要不要google一下義消 人家有政府正式編制跟組織的這算是學者見解 從有利於人民的角度解釋的
作者: zeroterry (ZeroTerry)   2018-05-23 12:25:00
重點在執行公務,題目義消在救災,如樓上大大所述;而承包商只是在蓋房子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8-05-23 13:40:00
行政助手本身沒有國賠責任 但是監督的公務員有 差在這所以公務人員的責任是罰公務人員的所屬機關
作者: wea567 (我喜歡吃菜)   2018-05-23 15:12:00
第二題的話。行政機關跟建商簽約蓋新建大樓,這不是行政助手。而是私經濟行為的行政輔助行為。比較像是私法上的契約。行政機關跟私人訂立的私法契約而已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5-23 15:32:00
這兩題並無衝突 行政助手並非國賠法上公務員 其行為行使效力最後歸屬於行政機關本身
作者: zerorez   2018-05-23 15:50:00
義消如果認定是職務公務員就說的通了,雖然是義消,但卻是從事法定職務
作者: s488716 (我是誰)   2018-05-23 16:34:00
一樓講的沒錯,但也是國賠法的漏洞,涉及後續求償問題。mainjoey實務上很多行政助手根本沒有監督的公務員。行政助手造成國賠,後續的求償其實是有問題的。
作者: jkoe   2018-05-23 22:38:00
有大師能幫解釋一下為什麼選項D是公務員嗎?第一題
作者: zerorez   2018-05-23 23:41:00
替代役男因為經由替代役法規規定申請、遴選,而後分發到單位處理交辦事項,從這來看,有可能符合身份公務員
作者: s488716 (我是誰)   2018-05-24 12:14:00
替代役男依照役政署的說法,類似行政助手。確實有點矛盾但替代役男確實是依法協助執行職務,一般行政助手可能是依照契約。例如拖吊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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