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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17:11 聯合報 /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每年舉辦一次公費留考,並於12月底放榜,錄取生三年內須申請到國外學校並出國
,才能獲得政府獎助金。不過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教育部國際司科長曾素貞說,
2017年底錄取的考生,最遲於今年9月30日前要出國,教育部已開放這批學生申請暫緩一
年出國。
按2017年的公費留考簡章,當年釋出20學群、76學門共115個名額,另外也首度新增新南
向國家公費留考名額,新南向國家碩博士公費生首開缺10名,包括文史哲、政治、教育、
藝術、區域研究等領域;最後錄取115人。
按教育部規定,2016年起公費留學獎助限定攻讀博士學位,但「藝術」學群及「建築、規
劃與設計」學群部分學門之研究領域仍得攻讀碩士學位。勵學優秀公費留學、原住民公費
留學及身心障礙公費留學三類特殊身分受獎生,則仍維持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