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這種想法跟廢除考試院的出發點很像
主張廢除考試院的認為 應該把徵才機制移轉到行政院
這樣人才的徵選跟管理任用才能合一
而原PO所提的則是更進一步由各個下轄機關自己徵才
但這樣的弊端會很多
就像有板友所說的 一定會有很多用人唯親的情形
實際上 即使是具一定規模的私人企業也都是看考試能力為主
就像台積電一定會優先錄取台清交的碩士一樣 人才的素質比較一致
雷人的機率比較少
而且項資料審查跟推薦信這種東西 也很不客觀
並且會造成學校老師掌握了學生將來當任公職的前途
那從學生時期就要巴結老師 非常不好
所以考試制度也許不完美
但是目前最公平的制度了
另外機關的效能其實是可以靠民選首長或政務官去加強的
就像鄭文燦在桃園自稱開工王 因為他要求底下主管強力執行
底下的效率就會層層加快 但是過程中有沒有程序上的瑕疵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目前折衷的方式 部分考試 部分面試 多元的取才方式
還OK啦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就是學美國 中國
: 不再有全國統一的考試
: 而是各個機關單位
: 個別取材用人
: 個別面試
: 來遴選出最契合的人才
: 要知道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公務員
: 並不是像我們這樣考試填志願
: 美國很注重遴選過程
: 資料審查、推薦信、面試都很重要
: 可能的考試只是其中一部分
: 他們很看重人格特質這一塊
: 畢竟有時候考試分數高的可以先選職務
: 但真的不一定就是最適合的人
: 也不一定就是公共服務動機高的人
: 如果筆試是資格考
: 然後還有更進一步的面試
: 也許更能精準篩選出需要的人才
: 事實上
: 人事長施能傑以前當教授時,在研討會上也有討論過類似的構想
: 他也不是很反對
: 也許有些人會抱怨不公平
: 但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絕對公平的事
: 只要相對公平、公開透明就好了
: 如果最看重的是機關運作的效能
: 錄取最適合的人才
: 才正確吧?
: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