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戶籍法第33條的但書規定跟原申請人的意思

作者: hgood1234156 (風騎士)   2021-02-05 16:03:11
小弟這陣子在讀戶籍法,有以下的問題: 希望瞭解的各位幫小弟解答一下 謝謝大家
!!!
在96年5月4日修正了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登記婚」制度在97年5月23日生效。
可是戶籍法第三十三條有規定:「但於中華民國97年5月22日以前(包括97年5月22日當日)
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為什麼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修正生效的日期是在「97年5月22日」,戶籍法第三十三條日
期卻是規定在「97年5月22日」呢?「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意思是指在「97年5月22
日」前有公開宴客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嗎?
戶籍法跟戶籍法施行細則都有提到「原申請人」,像戶籍法第四十六條、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十五條,「原申請人」的意思是?(是第一次申請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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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iso (改改兒)   2021-02-05 16:07:00
do i miss the title?
作者: hgood1234156 (風騎士)   2021-02-05 16:34:00
不好意思 剛才沒打好所以標題不見 又重打了一次
作者: Kiyone (同心圓紅豆餅)   2021-02-05 23:06:00
不懂,原申請人就是當初向戶所提出申請的人不是嗎?不是本人就是經本人授權的代理人?
作者: hieigo (清)   2021-02-06 00:44:00
https://i.imgur.com/JwVqPrg.jpghttps://i.imgur.com/tN1ika9.jpg原申請人的概念應該要比照適格申請人去看吧...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未成年人的法代
作者: hgood1234156 (風騎士)   2021-02-06 10:05:00
h大 真的很不好意思 登記婚生效日期看錯 把及打成或
作者: hieigo (清)   2021-02-06 10:35:00
這樣還有不懂的嗎?看你倒數第二段改成這樣好像還是不懂
作者: hgood1234156 (風騎士)   2021-02-06 11:41:00
h大 小弟不懂的是在日期 民法修正第982條的生效日期是在97.5.23 可是戶籍法的是在97.5.22
作者: hieigo (清)   2021-02-06 16:29:00
你可以想成970523是強制結婚就一定要登記,婚姻才是有法律效力。那970522以前結婚生效要件有儀式婚的跟登記婚。有一對新人,他們在900522採儀式婚,沒登記,請問他們婚姻在900523有效嗎?那在970523有效嗎?在970522有效嗎?如果上面三個有在法律上不確定有效者,該如何補正?
作者: hgood1234156 (風騎士)   2021-02-07 20:36:00
因90年那個時候還是採儀式婚,所以90.5.22儀式婚結婚,所以在90.5.23還是有效;97.5.22還是有效(因從90年到97.5.22還是採儀式婚);在97.5.23還是有效(因法律有「不得溯及既往」)。不曉得小弟想得對不對
作者: hieigo (清)   2021-02-08 08:38:00
https://i.imgur.com/Kbj33RP.jpg我舉的例子不好,你搭配修法原因看一下吧!實務上因為970522以前結婚,之後要辦離婚者,都要先幫他們先辦結婚登記再辦離婚登記,因為離婚採登記主義。所以搭配修法(沒記錯的話)
作者: hgood1234156 (風騎士)   2021-02-10 14:07:00
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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