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監察院算是準司法機關嗎?

作者: shaojun (吃漢君)   2021-09-03 11:02:55
※ 引述《DANANPA (≧<>≦)》之銘言:
: 請問監察院歲是準司法機關嗎?
: 查監察院的網站說不是
: http://www.cy.gov.tw/ct.asp?xItem=3672&ctNode=898&mp=1
: 但做某本書上的題目時說"歷經修憲後,監察院的政治地位由民意機關轉變為準司法機構"
: 這本書是102年2月改版的
: 網路上有人說根據"釋字第325號"解釋將監察院定位為「準司法機關」
: 所以到底算不算啊?
最近準備高普考,對於監察院的性質感到很困惑
課本只說經歷修憲後,從民意機關(省縣議員選舉)變準司法機關
然而我想知道為什麼當初修憲改變其定位的意圖是什麼?繼續由各地方議會選舉產生不好
嗎?
課本沒說,網路也找不到。
有板友能幫忙解惑嗎?
作者: qwerty1111 (Link)   2021-09-03 12:14:00
從功能理解 意圖你要去查修憲資料啊==
作者: TohnoShiki (=ω=.)   2021-09-03 12:18:00
吳庚老師的解釋是,只能將案件移送給司法機關後續處理本身並無司法權限,只是能發動,才會說是「準」這是當年上課時,老師的解釋
作者: kevinchendx (xMapleFantasy)   2021-09-03 14:38:00
準司法機關是因為監察院目前的主要職權是監督違法失職的公務人員或行政機關,對於公務人員有提起懲戒的權限,但沒有審判權,所以是「準」司法機關。修憲的部分我想是因為當時還有國民大會+立法院,這樣實質上會變成三院制,所以應該是要先讓監察院失去民意機關的身分,來讓臺灣逐步變成一院制,以符合目前的「現狀」,否則也沒必要修憲廢除之後的省長選舉和國民大會
作者: scott123321 (打倒萬惡共匪)   2021-09-03 15:13:00
以前監察院就模仿美國各州兩名的參議院,平衡人口取勝多數暴力的眾議院,兼顧人少行政區的權益。但是在可控領土名義上只剩臺閩二省後這個制度設計根本運轉不動啊!只好任務轉型,但其實改成每個縣級行政區選出相同人數的名義機關比較合理,結果現在變成不受制約的立法院獨大。
作者: iljapan61 (ki)   2021-09-03 21:17:00
全世界能把實質二院制玩得好的也只有美國吧,所以不論怎麼做立院都會變一院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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