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ANPA (≧<>≦)》之銘言:
: 請問監察院歲是準司法機關嗎?
: 查監察院的網站說不是
: http://www.cy.gov.tw/ct.asp?xItem=3672&ctNode=898&mp=1
: 但做某本書上的題目時說"歷經修憲後,監察院的政治地位由民意機關轉變為準司法機構"
: 這本書是102年2月改版的
: 網路上有人說根據"釋字第325號"解釋將監察院定位為「準司法機關」
: 所以到底算不算啊?
最近準備高普考,對於監察院的性質感到很困惑
課本只說經歷修憲後,從民意機關(省縣議員選舉)變準司法機關
然而我想知道為什麼當初修憲改變其定位的意圖是什麼?繼續由各地方議會選舉產生不好
嗎?
課本沒說,網路也找不到。
有板友能幫忙解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