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憲法「質詢」、「備詢」傻傻分不清楚!?

作者: Rady (rady)   2022-01-22 12:18:00
大家好 我是理律師
【法緒+憲法每日1題 第20題】 每天只要5分鐘,「國考制霸」精選考題詳解跟
你一起日積月累搞定法緒+憲法 (適用:高普考、國營與初考)
★ 馬上加入,不錯過每日精選題解 https://lin.ee/wKu4V1n
★【問題點】:許多同學常分不清楚「質詢」與「備詢」的不同。「國考制霸」
幫大家整理好了釋字461號的重點並附上題目如下。下次考出來,不要用猜的了!
★【說明】
(一)質詢
1. 相關條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
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質詢之權。」
2. 對象(參釋字第461號):
(1) 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 要 (例如:國防事務方面,自得向行政院院長及
國防部部長質詢)
(2) 參謀總長: 不用 (參謀總長在行政系統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直接
對國防部部長負責,自非憲法規定之部會首長)
(二)備詢
1.相關條文: 憲法第67條第2項:「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
員到會備詢。」
2.對象(參釋字第461號)::
(1) 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人員: 要
(2) 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檢察官、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等人員: 不用
(3) 參謀總長: 要 (惟詢問之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則免予答覆)
(4) 司法、考試、監察三院
A. 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
涉及之事項: 要
B. 院長: 不用(基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
C. 所屬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之人員(例如法官、考試委員及監察委員):不用
★【題目】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有應邀赴立法院備詢之義務?109 地特四等
(A) 監察院院長
(B) 檢察官
(C)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D) 參謀總長
D
祝大家考試順利!
作者: fgf2927 (hong kai)   2022-01-22 16:51:00
推整理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2-01-22 17:46:00
感謝分享
作者: juw (匆匆為何 太匆匆)   2022-01-22 17:47:00
感謝提供
作者: sampkimo (如果有一天)   2022-01-22 20:21:00
推!
作者: scottandk (sunkillsea)   2022-01-22 23:30:00
每次看到這種題目第一個找參謀總長XD
作者: ssnnoops (bao)   2022-01-23 03:22:00
作者: juw (匆匆為何 太匆匆)   2022-01-30 11:50:00
抱歉,題外話,請問,司法院正副院長不受任期保障的意思是,總統想換人,隨時可以換的意思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