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WABONGGA: 你先想想看為何判例制度會被廢除,廢除理由為何,再05/20 12:04
→ KAWABONGGA: 看看你這篇文,你就會有答案了 05/20 12:04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252528
呂太郎表示,判例廢除後,代表每個判決都是先例,重要性一致,畢竟法律只是抽象的概
念,每位法官在判決做出的法律見解才是具體的,未來判決不再有高低位階之分,意義重
大。為避免大法庭成員皆由資深庭長擔任,三讀條文明定,未來大法庭庭員兼任庭長者不
得超過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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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K大的提醒,查了一下司法院的說法。
其很明確地說:"判例廢除後,代表每個判決都是先例,重要性一致"。
既然如此以往的判例和一般判決無異之後,
就和其他判決"一樣重要",就沒有"比較重要"了。
若還有人說,過去曾是判例的判決仍是"相對重要"的實務見解,
應該是修法前的固有觀念的殘存,實與現在立法意旨有違。
以上推論,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