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翁曉玲修「憲法訴訟法」提高釋憲判決門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10-02 14:58:36
大法官關於廢死的解釋中要求
因為死刑很重要所以要合議庭一致決
那麼我們就問
大法官解釋這種可以決定 "死刑" 是否合於憲法的決定時
要求2/3 同意很過分?
又如果 2/3 叫作讓行政機關無法救濟(?)
那大法官解釋要求死刑的合議庭一致決( [6+3]/9 、3/3、5/5 )根據上述邏輯
是不是就是實質廢死?是不是就是癱瘓死刑判決?
※ 引述《qazsedcft (離開是)》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12668
: 翁曉玲修「憲法訴訟法」提高釋憲判決門檻 今逕付二讀待協商
:
: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將釋憲判決同意門檻從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二
: 。(資料照)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9/27/phpaW8lhO.jpg
: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從國會擴權到死刑釋憲案備受矚目,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
: 「憲法訴訟法」,將釋憲判決同意門檻從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二,並列入今(27日)立法院
: 院會報告事項。國民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經會議主席、立法院長韓國瑜詢問後,現場立委皆
: 未表達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團召集協商。
: 翁曉玲繼上會期提出「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大法官「現有總額」比照「法
: 定總額」為15人;本會期又提出「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釋
: 憲判決同意門檻從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二。
: 翁曉玲表示,憲法判決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也涉及到國家重要機關、組織制度的變革,如果
: 少數大法官就能夠做成這麼重要的憲法解釋,並不能夠真的反映多元意見,而提高表決門檻
: ,代表大家是共同做成解釋,比較具有高度的民主正當性,故提案將二分之一的同意門檻提
: 高到三分之二。
: 立法院會今開會,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國民黨團提議將此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團召集
: 協商。韓國瑜詢問在場立委,但無人表達異議,韓便裁示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團召集協
: 商。
: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前受訪表示,本週程序委員會已將翁曉玲憲訴法提案排入院會,上
: 會期提案嚴重影響大法官運作,如今加碼版針對員額議決提高,形同癱瘓憲法法庭;民進黨
: 團絕對嚴陣以待,未來透過討論過程,讓社會一起關注。
: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4-10-02 20:24:00
大法官以未全員一致的決定,要求各審所有法官要一致判死刑才能算數
作者: guanquan   2024-10-02 20:35:00
同意門檻改為三分之二是還好。但將現有總額改為法定總額就不合理,藍白杯葛新大法官人事案就會癱瘓憲法法庭
作者: scott123321 (打倒萬惡共匪)   2024-10-02 23:50:00
2016年美國參議院也是延滯歐巴馬大法官提名案,等川普上任提名保守派大法官,參議院才通過。總統提名本來就要提出立法院多數可以接受的人選,這就是民主國家權力分立制衡的基本道理。立法院也是民意選出,當然有權也有義務嚴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適格與否
作者: TPhow   2024-10-03 00:29:00
不分區是黨意 算什麼民意
作者: cloudeda (麵包)   2024-10-03 00:31:00
推3樓
作者: afters (自重自愛)   2024-10-03 06:11:00
不分區也是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真沒看過把國家名器當酬庸給助選員的
作者: esienhour (Benson)   2024-10-03 08:03:00
一致決的要求基本上就是違憲了,除了不符比例原則外(修憲都不需要一致決了,難道判一個人死刑比修一個國家的憲法重要?),另外還有違反司法立法分立原則,簡單講就是大法官撈過界了。以後這些大法官學者以後怎麼回去教書,以為全台灣他們最聰明,把其他人當白癡要通過也不容易啦,青冥鳥會飛出來
作者: breez (微風)   2024-10-03 08:23:00
現在主流就是顏色正確!不然現任怎沒一個是藍色的?
作者: kshank06 (hankchu)   2024-10-03 10:21:00
用死刑案來講2/3不合理啊 啊這件的同意人數就有超過2/3啊
作者: royalroad (不再需要茶包袋了.....)   2024-10-03 11:48:00
大法官自己的解釋如果違憲就沒人制衡他們,只能期待未來的大法官
作者: esienhour (Benson)   2024-10-03 12:39:00
只有重提名大法官並重提憲法訴訟,前例可參考通姦除罪化第一次看到大法官把執行要件寫死,逾越立法者權限,這不是違憲什麼是違憲?
作者: kinedka (kd雄)   2024-10-03 14:37:00
怎麼會有人說不分區不是民意XD
作者: guanquan   2024-10-03 19:05:00
如果你根本沒有要討論,只想發表個人愚見又看不懂文字,其實可以滾去八卦版那邊很多跟你同程度的法盲給你取暖
作者: breez (微風)   2024-10-03 20:08:00
幫樓上翻譯,廢死就是法盲法律人就是尊爵不凡!
作者: esienhour (Benson)   2024-10-03 20:38:00
那修憲要不要也用現有總額啦?好兇喔!
作者: yamahara6026 (風)   2024-10-03 21:55:00
就大法官擴權啊 ,擴到立法院的權責啊 笑死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24-10-04 07:59:00
如果不想看別人意見也可以滾去其他板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24-10-04 11:07:00
再來藍白只要卡死大法官人事同意案 大法官人數不足2/3接下來就都不會有大法官釋憲了
作者: yamahara6026 (風)   2024-10-04 12:32:00
沒釋憲也好啦,都變成政黨養的狗而已,公投還比較公平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4-10-04 16:16:00
死刑就是刑法大魔王不能相提並論,要不也給立法院安排一致決反對+未決議照提案通過如何“事務領域不同”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24-10-05 09:08:00
以後私刑正義遲早會出現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24-10-05 13:07:00
不如把大法官違憲審查決議也改成一致決,反正都是重大事件嘛
作者: esienhour (Benson)   2024-10-05 14:42:00
一致決印象中只有公司法閉鎖性公司才有...
作者: andbu558 (壞壞的黑狗)   2024-10-11 22:35:00
這個去考國考 法緒跟行政法真的不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