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對於男性和女性的結合,總是認為女性不應高過男性,
所謂的"高",指的是各方面的能力(經濟、學歷、知識),
還有年齡、身高等,男性都應高於女性,
女生對男生低聲下氣、順從是應該而自然的事情,
否則若女性的能力"太"好,凡事"太"精明能幹,不像個小女人,
會"傷害"男生的尊嚴(彷彿只有男生需要尊嚴似的),
使得兩性相處處處出問題。
這於是得出一個命題:
女性應保持柔順,才能保有幸福的親密關係。
這樣的命題大多數放在婚姻裡面。
老一輩的人們總會告誡已婚的女兒們,
無論在外面、在工作上多麼強勢有能力,
回到家庭裡,就要當個溫柔體貼的好妻子,
事事以丈夫為尊。
並告誡沒有結婚的女兒們,
要培養謙遜溫和的特質,免得未來與丈夫起衝突。
這些諄諄告誡到了我們這一輩,
似乎換了包裝,不再那麼容易聽得出來是在強調,
"女性要以男性為中心,不應騎到他頭上,或顯得自己太厲害。"
但是,當婚姻出問題,大家看到一個強勢的太太,
總會覺得是她的問題,是她"讓丈夫覺得"自己沒有用,是她"讓丈夫感到"自卑。
而看不見婚姻當中會出現的其他問題,
也不覺得丈夫可以改變自己,試著欣賞與尊重太太的能力。
我並不覺得一個想在婚姻當中當主導者的女性,
是造成婚姻破碎的原因。
有人說,丈夫終究會受不了妻子的主導性與掌控性,而離開妻子,
因為男性受到的社會制約是"要掌握自己的妻子"、"當個一家之主",
絕對不可以讓妻子騎到自己的頭上,
怕太太的男人都是沒用的。
所以,女人應"體貼"男人所受到的制約
(好像女人受到的各種三從四德的制約就不算數?),
盡量當一個"小女人"。
我說,讓人們做他們自己,不要評斷別人是否符合任何框架下的模樣,
讓人們成為他們自己,你也可以自在的做自己。
當每一個人能夠接納自己渴望成為的模樣,全心全力達成,
並且沒有任何社會壓力,只是內在清楚自己要這麼做的時候,
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都可以毫不壓抑的展現最真實的自己。
如果遇見厲害女人的男人不肯服輸,既崇拜又忌妒,
無法認同她,只想著自己哪一天一定要贏過她、完全掌握她,
才會造成問題。
畢竟沒有一個人能夠透過控制他人來獲得真正的幸福。
但是,硬要比男性強的女性負起造成婚姻不幸的責任就是不對的。
這完全符合父權文化中"女性自我犧牲,以成就男性"的意涵。
若要顛覆"男尊女卑"的傳統,也許混亂是必經的道路,
我不在乎揚棄了父權文化之後,新的文化還未建立所造成的矛盾與混亂。
創造混亂、打破制度、創新規則、賦予舊事物新的意義,
才是我們要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