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最近因為APG要來台灣評鑑,政府要求下開戶及各種審核越來越嚴格
前幾天因此婉拒一個客戶開戶,客戶就暴怒了....
想請問大家,如果遇到以下情形:
客戶戶籍在台中,在新店的公司上班也住在那,
因為朋友家在分行附近,是多年好友會時常往來所以來我們分行(中和)開戶
客戶表示公司在本行發薪水,但無法提供紙本的在職證明,只有公司寄給她的EMAIL,
EMAIL內容可以看出確實受雇於該公司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各位會以戶籍及工作地都不在分行附近婉拒嗎?
或是照會該公司,如果確實在本行發薪水(不管有無簽薪轉合約)就可以接受呢?
如果拒絕的話,因為現在規定不能以地緣性拒絕
請問大家覺得怎麼婉拒會比較婉轉,客戶比較可以接受?
客戶很生氣的說我歧視她鄉下人不讓她開戶,員工教育訓練有問題,要告到金管會
為了安撫客戶結果還是讓她開了,但覺得十分的沮喪orz
好想告訴她我戶籍比你還鄉下,我也不想這麼囉囉嗦嗦一堆,
什麼都不要問直接開多快啊!
主管還暗示說分行沒有罰款的預算,如果出事行員要自己出錢
服務台這位置真的好為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