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鼎王驚為天人? 美食部落客為推薦道歉

作者: doreen1123 (doreen)   2014-03-07 14:56:49
新聞來源:蘋果即時新聞
2014年03月07日13:54
http://ppt.cc/hEvl
鼎王麻辣鍋、廣告不實風波持續發酵,知名部落客也中槍。
美食部落客大方今凌晨貼文,為曾撰文寫鼎王、?選燒肉食記,引發網友反彈道歉;
他說不喜歡沒有誠信的廠商,騙人不好,不會再去吃,
也期盼業者真心誠實使用安心及健康食材、宣傳,賺錢賺得有良心。
美食部落客的大方(40歲),曾是跨國資安公司頂尖銷售員,因熱愛美食、旅遊,
成為專職部落客,在痞客邦網站的部落格「樂活的大方@用心玩樂學」,
有逾6000萬人次瀏覽,曾獲資策會「部落客百傑」旅遊類金牌、痞客邦網站十大部落客。
大方於2009年及2012年,在部落格(http://ppt.cc/TKdh)撰寫至鼎王台北店
及?選輕?風燒肉台中公益店的食記,雖讚「在高雄我就吃過鼎王了,那時候驚為天人」
、?選燒肉高湯「不加味精、No. 1」,但也說高價沒反應在食材上,且「不會再踏入」。
鼎王爆發造假事件,有網友在大方的食記回言酸:「?選是假的...吃多了搞不好變成癌選
...」等,
大方今在臉書粉絲頁(http://ppt.cc/X9LM)貼道歉啟事,
表示曾寫食記介紹鼎王旗下幾間品牌,因鼎王事件引發讀者反感,他向讀者道歉,
並說,他是自己花錢去吃,但「舌頭笨」,若讀者不能消怒火,他「90度彎腰道歉」。
《蘋果》昨以電郵聯繫上正在澳洲旅行的大方,他說,幾年前介紹的原因,
純粹是因味道不錯,忠實記錄食記,但「人非聖賢、大方也非食神」,
在網路發言也有責任,只希望大家高抬貴手,鞭小力點,
也期盼業者賺錢賺得有良心,才是大家的福氣。
對此,有網友力挺大方說,「你不用道歉呀,該道歉的是那些獲取暴利沒良心的商人」,
也有人說,「嘴饞就是麻煩,不過只要是不拿錢寫文章的廣告文,個人覺得都還好。」
作者: lundic (我的天空依舊藍澄澄)   2014-03-08 00:41:00
又沒收錢寫文章,有啥好道歉的?
作者: stan1018 (SNOOPY)   2014-03-08 09:39:00
網路一堆網誌,,哪個有收?哪個沒收?
作者: callTM (TMD)   2014-03-08 11:30:00
台灣充斥fake blog...很鳥好不好
作者: callTM (TMD)   2014-03-08 11:31:00
我介紹給我爸吃都被我親戚笑....實在有夠鳥
作者: austinlee (財務自由享樂人生)   2014-03-09 00:00:00
道歉? 是落井下石事後諸葛也想紅吧
作者: gucci2 (Median Voter)   2014-03-10 15:59:00
大方推薦的餐廳都不是很好吃...
作者: blackmamba01 (I'm back!!!)   2014-03-14 00:59:0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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