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大家海外所得都100萬以上就申報嗎?

作者: mmnnoo (PP)   2018-05-14 00:14:16
※ 引述《hshk (hshk)》之銘言:
: 借這篇標題問一下
: 假設情境如下
: 1. 海外投資本金500萬台幣
: 2. 每年獲利70萬台幣
: 3. 期間每年所得累加未超過670萬扣稅標準
: 容我忽略一下乘上20%以後跟一般所得稅比大小的條件
: 十年後把1200萬台幣匯回台灣的時候,
: A. 有每年主動申報70萬台幣獲利 → 不用課稅
: B. 這期間都沒有申報 → 一次性海外所得700萬,需課稅
: 請問這樣的理解對嗎?
: 那這樣不管每年海外所得有沒有超過100萬台幣,總歸就是有申報有賺是嗎?
我的認知如下,有錯請大家補充:
1. 不是匯回台才申報,是每年都要申報海外賺的部份 (if > 1m)
2.賺的部份,是股票賣了才結算且算在賣的那一年。
也就是每年定期定額買,最後一年全賣光且與國內所得加起來超過670,則使用最低稅賦。很不合理是吧
3. 目前國稅局只能依你匯入匯出的來估你的盈虧。
如果覺得不合理,要求你提供海外券商的交易記錄怎麼辦?
比如,海外券商放了四千萬的人,去年美股沒賺到超過最低稅賦的人應該不多吧?
4. CRS就是要補足第三點的不足 ,到最後台灣也簽CRS的話,很多海外帳戶(不包含美國… 哈)就見光死了。
不過我一直詢問網友,CRS簽了之後,是回傳歷史記錄還是僅當年財產變動狀況?沒人能回答我。
依我自已上網查的結果,似乎只有回傳當年餘額及變動等一些簡單的資訊。
如果真是如此,大家就在CRS要簽屬之前再來搬錢就好。
作者: tomchc (TOMCHC)   2018-05-14 12:26:00
那這樣是不是每次獲利將近100的時候就賣掉重買,只需負擔手續費就好?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8-05-15 13:40:00
我也覺得是獲利接近100時就賣掉再買回,小資族大概幾年才需要這樣操作一次,花點手續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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