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21-11-08 22:12:52想請問一種情況
若海外投資多年,交易很多次
等要退休不玩了,可以每年匯小於670萬回來
都申報為獲利而免稅嗎?
因為實際交易可能是過往累積出來的
甚至匯回那年根本沒有交易
這樣要如何舉證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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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11-08 22:19:00這種方法是最安全的 而且你全申報為獲利 國稅局能有什麼意見?它最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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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ice (youngice)
2021-11-08 22:33:00明年開始報綜所稅的時候,你可以玩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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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an 2021-11-09 00:12:00以前很多人反對這種方法 但目前實務上好像也是最實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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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jan (...)
2021-11-09 00:31:00不符合法規但對2方最省事 → 該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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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an 2021-11-09 00:35:00之後一定有機會修改辦法的 現在的政府就是一直花一直撈外加網路的普及和海外投資的興盛
要申報重點是要附上單據,跟政府報稅不是嘴巴想怎麼說就怎麼算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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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fox (bi)
2021-11-09 08:48:00如果是複委托的話應該就會有所有銀行端的紀錄吧,這樣每年匯回6,700,000應該不會被課稅才對
這個100%可以 但是增加我不想將資金匯回台灣的可能性難道台灣不喜歡我的資金嗎Q_Q
複委託沒有匯回的問題啊….就一般交割不是嗎?還是我的認知錯誤,這幾篇稅務相關文章怎麼有越討論越混亂的感覺…omg像複委託股利入賬,你不需要解匯,但是不管是我自己從國外轉美金還是國內其他銀行wire都是得解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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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yakmu (yaya..ohya)
2021-11-09 11:20:00嗯 我的問題是用海外券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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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an 2021-11-09 11:24:00簡單說就是20,30年後沒人知道會怎樣但是以現行辦法 如果你七年內要匯回 可以每年洗獲利/成本(賣出再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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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
2021-11-09 16:24:00賣出當下計算獲利 匯款與獲利無關所以保險的是每年賣670萬 而不是匯6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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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zeIII (Moze)
2021-11-11 09:51:00你試試啊,你每年都600多,他直接要你提供細節,到最後你要不是提供真實的就是提供偽造的,而且你被盯上了後要提供的文件就很高機率必須經過公證流程
不是用670萬在算匯回金額的啦...化整為零的方式也是有可能被銀行示警,然後報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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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yakmu (yaya..ohya)
2021-11-11 16:28:00難道沒有匯回也是每年上繳交易清單申報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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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21-11-11 18:49:00樓上 是的 理論上只要已實現損益就要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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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ze (一期一會)
2021-11-11 21:59:00話說在海外券商被收融資利息,應該可以從當年損益中扣除。如果損益真的有超過免稅額的,融資利息等於打8折
請問融資利息、券商收的風險費用可以列入必要費用嗎?海外收入=已實現損益-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