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firstrade遺產稅

作者: washilan (goodwill)   2023-03-22 21:20:36
親人這二天突然過世
firstrade有25000美金
有申請debit card
請問出金匯回台灣要扣多少遺產稅?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2 21:41:00
知道Debit card密碼免遺產稅
作者: pttccbbs (中華電信)   2023-03-22 21:42:00
如果有匯回來台灣過,系統有設定,不見得會打電話問,直接匯回來就可以,或是拿debit card 慢慢領,但是難保証,會不會因為提領太頻繁,被鎖住如果分 2年領,應該還好,如果天天領,我想很容易就被鎖卡如果匯回來,怕被督察,記得帳戶相關資訊背熟,應該可以順利匯回來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1:51:00
這是偽造文書的行為。如果有其他繼承人去告發,領的人是有刑責的。追訴期有20年。你確定你未來20年都不會跟其他繼承人,或其他可能知情的人發生齟齬?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2 21:54:00
台灣法律什麼時候有美國管轄權了?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00:00
行為地在台灣,台灣就有管轄權了。
作者: goldenbee (bee)   2023-03-22 22:00:00
不是有6萬美元免稅額?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02:00
你要是飛去國外的提款機領,那台灣可能就沒有管轄權。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3-03-22 22:07:00
有免稅額是一回事,完稅是一回事。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09:00
你去判決書查詢系統看,一堆用提款卡死後領錢被告的case。猜猜看,是誰去告發的?用台灣的銀行提款卡領錢被判刑,debit card領錢就逃得掉?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2 22:16:00
FT跟PNC不給台灣法院交易明細最好告得成現在又扯台灣發的debit?
作者: pttccbbs (中華電信)   2023-03-22 22:20:00
基本上,美國不會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家屬把錢匯回來,合情合理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2 22:20:00
長榮集團吵巴拿馬資產是在哪裡告的,去查一查啦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20:00
也許判得下來,也許判不下來。原po要不要冒這個險,我就不知到了。
作者: pttccbbs (中華電信)   2023-03-22 22:22:00
這個錢,其實也不多,匯回來,應該不會被電話訪查(如果有匯回來過,會有紀錄,風險更低),我從嘉信匯14萬回來,沒有電話訪查,可能我有過往的紀錄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22:00
犯罪的行為是"領款"這個動作,跟資產哪裡來的是兩回事。如果判不下來,那也是證據收集的問題,就法論法,這是犯罪無誤。
作者: pttccbbs (中華電信)   2023-03-22 22:23:00
年輕時,我也一板一眼,現在就比較隨便,沒有在怕的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3-03-22 22:24:00
以前我也會提醒這涉及兩國的逃漏稅及偽造文書,現在我只會欽佩台灣人真的很懂得變通。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24:00
再說了,要證明有領款的動作,也不見得要有券商的交易明細。提款機的監視錄影機、交易紀錄等等,都可能變成證據。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2 22:26:00
突然想到,台塑王文洋跟三房告的產到底是放在哪一國的?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27:00
要打官司把錢拿回來,要去資產所在地告。但要讓你吃牢飯,在台灣告就可以了。在台灣告日本天皇,就算你告的是事實,真的判下來,台灣政府也沒有能力引渡日本天皇啦。但原po恐怕不是。
作者: artning   2023-03-22 22:36:00
那個…可以直接說到底是誰去告的嗎?不要老是話講一半叫人去查好嗎?賣關子這種行為不值得鼓勵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37:00
當然是親戚去告的啊。為了幾萬台幣就兄弟姊妹翻臉的有的是。
作者: artning   2023-03-22 22:39:00
喔,好,知道了,謝謝!那請問如果是共同帳戶,活著的人領錢出來也違法嗎?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3-03-22 22:43:00
是遊走在犯罪的地帶沒錯 但是抓不到 台灣管不到25000美金 才75萬台幣...離坐牢還很遠。。。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2 22:45:00
其實你在台灣跨海開戶就已經是遊走灰色地帶只是外國金融機構不配合金管會國稅局連你在外國券商的進出紀錄都查不到,更別提debit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49:00
可是提款機在台灣啊。檢察官要調錄影,台灣的銀行會不配合嗎你被拍到在卡主死後提款,卡號有紀錄,提款金額也有紀錄,剩下的就看法官的心證了。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2 22:52:00
台灣人最噁心的一點就是成天恐嚇自己人只有卡號最好對的到名字啦,用用腦子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2 22:54:00
去查查 李豔秋被告 就知道了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2 22:55:00
要如何證明那個卡號屬於那一個人?更別提卡上的英文翻譯名字可以對應多少中文名字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2 22:57:00
之前有人在親人去世後從提款卡領出錢來辦喪事,最後也是被遺產繼承人告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2 22:57:00
成天恐嚇自己人,噁不噁心呀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2 22:58:00
人家要告的人,一定回去蒐證的啦!這種一定是至親的人去告的 一定分遺產不爽產生的啦政府沒那麼閒啦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2 22:59:00
當可能告發你的是其他繼承人的時候,很多事就都有可能啦。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2 23:00:00
有人告一定要受理,不然換承辦人員會被告去看看誰去告李豔秋的,然後看一看原因,你就會覺得這水很深
作者: yamitis (神已飛躍起來了)   2023-03-22 23:03:00
繼承人都沒意見就沒事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2 23:04:00
樓上,當然啊! 但是 通常分遺產都會有怨懟,然後就會......錢通常是導火線,但告人通常就是要出口鳥氣所以難保20年內,有人拿這條搞事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3-03-22 23:06:00
提醒可能犯法也是嚇自己人?某人邏輯真神奇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2 23:08:00
因為人死後,錢就是遺產,所以沒經過法律程序擅自動用,法律上應該就有偽造文書 侵占之嫌,沒事就沒事,但是遺產繼承者要搞事,也是可以的至於要搞事的,應該會負責舉證吧!
作者: goldenbee (bee)   2023-03-22 23:25:00
聯名帳戶應該還是要出示死亡證明,金額小於免稅額就可以直接繼承帳戶,印象如果有錯請指正金額大於免稅額就要走完稅流程了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23-03-22 23:41:00
我記得6萬鎂以內免稅
作者: stuj9019 (MLGPRO)   2023-03-22 23:56:00
真的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啊 管轄權的問題刑法第四條隔地犯解決了阿檢察官有沒有要辦理跟有沒有管轄權是兩回事 單純就管轄權是沒問題的
作者: yakifone (復員兵)   2023-03-23 00:19:00
匯回來也是往生者的帳戶裡
作者: ChangJimmy (張吉米)   2023-03-23 00:39:00
六萬鎂免稅 只是跑流程 希望原PO 回來更新情況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3-03-23 01:14:00
券商不是稅務機關,要不要繳稅不是由他們認定的。就算可以,券商要怎麼確認客戶在其他地方沒有其他資產?加起來有沒有超過免稅額?只憑繼承人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3 01:25: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23-03-23 01:26:00
匯回來時,銀行照會說本人已往生不知道能不能解匯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3-23 01:29:00
說動海外資產違法的,連判例都舉不出來就別鬧了,長榮三個弟弟去巴拿馬 大哥告贏了沒?大哥被抓進去關了沒??鎂光燈下的都告不成了,你跟我說告75萬的,別笑死人了張榮發的遺囑官司柯麗卿被抓去關了沒?整天幻想什麼證據都沒有就能關人也太好笑了
作者: pttccbbs (中華電信)   2023-03-23 06:58:00
我個人的話,會偏好採用匯款,家人之間處理遺產,個人認為問題不大就算被發現,家人之間的匯款,於情理法,也不是太大的問題當然,我是不怕啦,遇到問題,解決問題就是了,一對高官知法犯法,都沒有被抓了,小老百姓,這一點錢,沒必要勞師動眾了,不符合比例原則膽小,怕輸,不敢行動,往往是人生走向困境的主因
作者: LTpeacecraft (集氣是需要時間的...)   2023-03-23 07:37:00
基本上請跟所有繼承人談好美國遺產稅問題,若能談好大家應該會有一致的目標。如果因此進法院,原則上如果家屬間有和解,檢察官應該也不至於反對緩刑的可能。但個案就是個案,D大也不是自己嚇自己,很多家人確實是人死了才來法院爭執哪怕是用來照護臨終,甚至是辦後事的燒庫錢,都有人在告...不負責建議如上...人死了資產還有動作,真的不難舉證,然後財產分不平或是家人有新仇舊恨的就可能來法院上演八點檔大戲從p大所言,看來海外券商最好務實的進行一筆海外匯回,做個不成文準備也好,反查電匯回來的分享,確實值得一試,反正盡可能降低家人處理後事的麻煩。
作者: artning   2023-03-23 08:45:00
謝謝goldenbee跟icelaw回答,感謝!
作者: BeerCPC (熊大)   2023-03-23 09:02:00
如果生前先寫好遺囑,等我死後,海外資產由某某某負責移轉回台灣,然後再根據遺囑內容作遺產分配呢。國外不知道你掛了,某某某也只是負責幫你將國外資產移轉回台,這樣應該沒有違法台灣法律吧。然後遺囑要公證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3 09:27:00
理論上,讓對方誤信你還活著,並將財產交付,是詐欺行為。我想指出一點,cityport的意見並不是基於法理,而是基於他不相信台灣政府在實務上有執法能力。否則,假設是美國人死了,cityport也會建議繼承人拿死者的提款卡直接領錢嗎?原po可以自己考慮,要不要採信他對於台灣政府執法能力的評價。或許他對此學有專精並有實務經驗,但也有可能他就是網路上的一個不知名ID罷了。張榮發的遺囑官司主要是民事訴訟,是要抓誰進去關啦。另案的刑事訴訟,被告的是楊姓公證人,也不是張家兄弟。最後是不起處分。我也沒有看到訴訟中,哪裡有提到張家兄弟有誰親自拿張榮發的提款卡去提款了。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3 10:09:00
最近的新聞哇哇哇有提到顧寶明的遺產官司,裡面律師講的很明白,所有人過世後,其帳戶裡的財產屬所有繼承人共同共有,若要動用,需要全部繼承人同意才可以處分。若其他人未獲本人授權的狀態下,以當事人名義取得財產,解約定存,恐會涉及偽造文書。這是專業律師講的,信不信就隨便,我是覺得這件事,稅都還是其次,人要先搞定。還有 你又不是大咖,錢也沒很多,政府沒那麼閒,但是有人舉發,就一定要處理。不然公務人員會被告,告的有沒有道理,不是承辦人員要去考慮的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3 10:17:00
這句話有兩個點。以"當事人名義"一定是偽造文書。全部繼承人同意的話,要以"繼承人名義"動用才是合法的。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23-03-23 10:28:00
顧寶明的案子是他的遺孀主張夫妻財產是共有的,她可以動用。但是律師的意思是,你主張要有法律證明,不然還是顧寶明所有人的,不可以擅自動用解約定存。法律不是保護無辜的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3-03-23 11:43:00
即使生前有授權,也只有所有人還在世的時候這個授權才有效力,當他死亡證明時間一壓下去,就沒有權可以授了,還沒處理的就全部歸為遺產,要跑繼承程序,不懂變通的話。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3-23 15:43:00
推長知識 上了一課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23-03-23 16:43:00
美國券商可以看看 Trusted Contact 的規定在某些情形下經由 Trusted Contact 確認後,可以全權委任指定人代為操作帳戶。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3-03-23 17:54:00
聯名帳戶死後轉移帳戶所有權 但是遺產稅還是要給的
作者: odaaaaa (oda)   2023-03-23 18:26:00
變遺產。美國會直接就遺產總額課30%的稅。再匯回台灣嗎
作者: ShiuanRefuel (寧寧是我的寶貝)   2023-03-23 19:05:00
替daze大感到不值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3-03-23 19:11:00
現在是違法沒被抓到的可以嗆守法的笑死就對了?有些事情可以做不要說 吵架的時候也該小聲點
作者: hicoy   2023-03-23 19:18:00
我以為這種灰色地帶 大家都是低調再低調...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3-03-23 19:41:00
變遺產也沒那麼簡單 一般人肯定沒美國公證過的遺囑金額稍大一點基本上就要過法院(有遺囑也要) 建議直接找律師… 只能說要不是戰爭風險 我肯定移回複委託…
作者: vincent1700 (v!ncenT)   2023-03-23 19:45:00
IB是可以指定特定人發起電匯,基本上匯回來同名帳戶是不會有什麼問題至於美國遺產稅務機關要怎麼抓這筆錢我怎麼想在各方面來看難度都有點高真的是低腰再低調
作者: iammortal (willow)   2023-03-23 21:42:00
推daze和Tiger大,法律風險原PO要仔細評估
作者: tooth9 (牙仙)   2023-03-24 08:48:00
希望能報告之後的後續,很有參考價值,謝謝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3-24 22:17:00
願意分享就感謝了 其實原po沒有義務要報告
作者: lise1017 (沒有什麼不能改變的)   2023-03-25 00:23:00
別想太多了 台灣有2300萬人 你用的是外國卡 誰他媽有空除非你要參選總統啦 那你就需要當個聖人這座島無時無刻 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在觸犯刑法大條和小條 好抓跟難抓 有人報跟沒人報的差別才2萬5鎂 除非你是2.5億鎂啦這就跟你路邊撿到新台幣5塊錢 但你據為己有一樣甚至是你撿到路邊有人遺落的發票 然後也據為己有一樣如果你是要上面那些人一樣開啟聖光模式 那就照著上面吧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3-25 00:44:00
樓上那不是聖光模式吧,你知道是犯法就先說而不是一副安啦包你沒事拉,真的有事是那位帳號要來抱歉敢全額賠償人家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23-03-25 09:34:00
隨便問一個代書都知道,絕對不要當去領被繼承人的錢的人要領也是給其他繼承人去領好嗎先犯偽造文書、侵占遺產這種事的人,在談遺產分割就小聲了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5 09:57:00
有趣的是,領錢是違法的,但錢領到後,其他繼承人要求分錢是合法的。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23-03-25 10:11:00
實務上就一堆人不知道人死了絕對不要去當領錢那個人被其他繼承人告了再去跟法官懺悔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3-03-25 12:13:00
最黑心的方法就是請別的繼承人領 然後留證據 然後用刑事逼他少分一點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3-25 13:58:00
樓上懂暗黑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3-03-25 14:22:00
可以主張對方是教唆/共同正犯,網路上給建議也要小心。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03-25 21:52:00
某個yt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mZMAVC_coup主大概也有幫自己的業務打廣告的意思吧,但聽起來就是一堆頭痛
作者: foxkincbk (幸福)   2023-03-25 23:12:00
低於15000 會被鎖卡
作者: cmotpetb (鏡花水月)   2023-03-26 05:50:00
25000ATM隨便就領回來了 親戚留字據好好分掉就好了
作者: deepFaker (fake)   2023-03-30 02:59:00
感謝daze版友分享,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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