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各有IB帳戶,因有筆共同資金將入帳,想兼顧日後遺產之處理,於是又開了聯名帳
戶;為日後操作帳目清楚,可否於聯帳下設這樣的子帳戶:
1、將目前我和老婆的2組個人帳戶,成為聯帳的子帳戶:共同資金於聯帳母帳戶操作、個人
資金於聯帳子帳戶操作。
2、如果現在的個人帳戶不能移為聯帳的子帳戶,在聯帳下開3個子帳戶:將我和老婆的個人
帳戶資產轉至2個子帳戶,分別操作共有資金、我、老婆的資金。
不知哪個選項可行?因為之前詢問IB開設聯名帳戶的問題,客服有些規定講錯,想先詢問有
經驗的先進是否曾做過以上子帳戶的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