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此標題請教一下,我也是有個人帳戶要轉聯名,但聯名帳戶有幾種選項,請問 如果是
夫妻,應該選互繼共有權還是聯合財產?
互繼共有中提到可能會有稅務問題,指的是遺產稅或贈予稅嗎?
聯合財產中提到这种所有权形式仅在那些有联合财产法律的州承认,那在台灣沒特別契約的
話就是採法定財產制,婚後財產共有也沒問題吧?
我之後只會在IB買在愛爾蘭註冊的英股etf,來避免遺產稅率高的問題。
https://www.interactivebrokers.hk/cn/software/glossary/glossary/joint_account.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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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个人拥有的一种盈透证券账户。联名账户能够和三种客户类型相关:
联名互继共有权(Joint Tenants with Rights of Survivorship) - 一种所有权形式,其
中两个或以上的各方拥有账户中同等利益,如果其中一个账户持有人去世,整个账户利益归
属生存方。这个过程避免遗嘱法庭认证,但可能会有税务方面的问题,应该在开户前咨询税
务顾问。
联合财产(Community Property) - 联合财产是夫妻结婚期间由丈夫和妻子获得的财产,
除了继承的和夫妻一方收到的特定礼物除外。这种所有权形式仅在那些有联合财产法律的州
承认,并且夫妻的每一方拥有账户中不可分割的一半的利益。目前具有联合财产法律的州有
:Louisiana, Arizona,California,Texas,Washington,Idaho,Nevada,New Mexico和
Wisconsin。如果夫妻一方去世,账户中的联合财产通常转给生存的一方,除了Texas,Neva
da和New Mexico以外。
分别共有权(Tenants in Common) - 一种由两个或以上个人所有权形式,其中每个人具有
账户中不可分割的权益,尽管权益的比例可能会不同。和联名权利不同,如果账户持有人其
中的一方去世,没有互继权利。在分别共有权的一方去世时,必须进行遗嘱认证(法庭监督
的死者遗产管理)来转移账户中的权益拥有权。这种类型的联名账户要求您在开户时填写所
有权百分比。
※ 引述《pastby (每天喜歡妳多一些)》之銘言
: 請問我已經有個人戶,現在加開聯名戶,請問個人戶的股票可以直接轉移到聯名戶,不用
: 手續費嗎?還是一定要賣掉變成現金才能轉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