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team 看板 #1arR-5Pz ]
作者: rhox (天生反骨) 看板: Steam
標題: Re: [新聞] 《守夜人》因「福爾摩沙」被下架Steam
時間: Fri Aug 11 12:56:34 2023
看到很多人疑惑為什麼開發者會失去產品的擁有權,小弟在這邊幫各位解惑一下。
首先,新聞裡面提到"被下架"、"失去產品擁有權",
指的都是Steam上的販售的產品,而不是這款遊戲的IP、程式碼,
絕大多數的遊戲發行合約裡面,開發者都是可以保有遊戲的IP跟原始碼的。
很多人也會想問,只要有100美金,任何人都能上架Steam遊戲,為什麼還要找發行商呢?
因為要把遊戲賣出去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簡單來說:
Steam現在每年上市超過一萬款遊戲,而真的能讓玩家看到的大概只有幾百款,
因此除了遊戲本身要好玩以外,行銷是非常重要的,
很多好遊戲都是默默無名很長一段時間才突然爆紅,(例如:Among Us)
而有更多好遊戲則是在有人知道它以前,開發者就撐不下去停止開發了,
獨立開發者又通常是一群不懂行銷的人,
因此找到一個好的發行商幫忙行銷遊戲就非常重要,可以讓開發者專心在做遊戲上,
除了行銷以外,發行商通常還能提供開發資金、測試、上架、移植...等服務。
回到主題,
簽完發行合約以後,為了方便管理Steam商品頁,(更新內容、上傳遊戲、追蹤流量、收錢)
因此通常Steam上的產品擁有權是發行商的,但開發者也還是會保有一部分後台權限,
至少要能看到遊戲的銷量,這樣才能避免發行商少給錢。
新聞裡面的案例就是發行商把開發者的後台管理權收走,
因此開發者就無法看到任何後台資訊,
那你問說:那開發者不能重新上架一次嗎?
通常Steam是會擋重複產品上架的,
就算可以,你原本產品賣出的錢也拿不到,(因為對Steam來說兩個是不同產品)
而且一款遊戲的獲利通常在前幾年就賺完,後面因為折扣越來越高,
儘管賣出套數很高,實際能收到的錢是少之又少。
除此之外,
除了Steam以外,如果你的遊戲是多平台遊戲或者在多個商店上架,
難道你要在每個平台跟商店重新上架一次?這很明顯不切實際吧?又有多少人會再買一次?
現在新聞中的問題是:
儘管法院已經判開發者勝訴了,但各平台商店背後的公司都不在台灣,
如果發行商就是硬跟你卡在那邊不配合的話,開發者就必須花大錢打跨國訴訟,
就算全部打贏了,到真的勝訴加上強制執行完成可能已經是幾年以後的事情,
然後開發者在法院上花的錢會遠超過你實際拿回來的錢,
獨立開發者原本就已經夠窮了,怎麼可能有這樣的錢跟時間跟你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