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興大要召開說明會,聽取學生意見

作者: Katarn ( )   2014-05-21 16:40:03
轉自 國立中興大學 性別文化研究社
https://zh-tw.facebook.com/nchugender
國立中興大學 性別文化研究社分享了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的近況。
14 小時前 · 編輯紀錄
本社響應此聲明,對中興大學,尤其是附屬於國立中興大學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諮商
中心等有關單位提出強烈的譴責。
張同學曾多次向諮商中心尋求協助。係因其所修習之中文系碩專班課程「神話學研究」中
有灌輸性別歧視的情形,即試圖以性別二元對立的觀點強調兩性在傳統的脈絡中應具備的
特徵,以此鞏固性別刻板的框架。此情形已有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第二條第五項性霸凌
定義之虞。
張同學既已向諮商中心提出求救之信號,為何其遲遲不報予性平會予以審查,或者根本不
認為張同學屬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在修習課程中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

簡而言之,諮商中心不認為問題出在性別歧視。而將其輕生之念頭歸咎於個人之情緒管理
、或是精神疾病之問題。不檢討整個校園的性別教育結構是否出了問題,而將問題全盤歸
咎於個人,實不可取。
另就性平會而言,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定義,其所存在之目的乃是為了消除性別教育中
種種不平等的論述,所以教師於課程中,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
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
而今於張同學的控訴當中,我們仍可發現在本校之中文系所之課程
中,仍有教師未能完全消弭性別之框架,甚至壓迫到張同學之性別認同意識,迫其以死明
志,可見其危害之深。
張同學曾向學校反應上述之情形,希望退回學分費,而學校之回應竟是:「該課程之內容
非針對個人,不予退費。」
本社提出的質疑是:課程之設計從不為個人,只要教授之課程未落實性別平等之精神,就
是失職。校方此等回應無異於要張同學認清課程無法配合性少數之要求,該邏輯令人無法
苟同,性平會形同虛設。
本社基於以上論述,強烈要求身為中興大學性平會委員之一的李德財校長及其他委員盡速
出面說明,並組成校內調查委員會,嚴懲有關之失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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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中興大學聲明」
針對2014/5/20張姓同學為捍衛性別認同而死
「還要死幾個?」
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嚴正宣告中興大學是一個殺人機器。
中興大學踐踏人性尊嚴,歧視性少數和性傾向的教學內容,導致張同學必須要走上絕路,
成為以死明志的反抗者,以捍衛他的性別認同。中興大學作為高等教育竟然淪落為邪惡歧
視的幫兇。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一條明文:「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
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517國際反恐同日才剛剛過
,教育部呼籲,「國際反恐同日」之宗旨與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
所定性霸凌防治之定義與精神一致,各級學校應運用各種形式的活動或教學措施,積極宣
導禁止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者有任何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並應對因
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的學生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我們由衷的希望經過這一次張同學給世界的震撼教育,台灣社會可以跟我們一起譴責這種
對性少數的暴行,不要再讓性別歧視、性少數者必須退所到牆角獨自面對死亡,或以死明
志。
作者: charoo (我不言你不語)   2014-05-21 16:45:00
我懷疑發表聲明的人 沒上過課
作者: yc11 (不是我!!)   2014-05-21 23:51:00
懷疑同上。會議開完,學生會被瘋狂打臉,
作者: yc11 (不是我!!)   2014-05-21 23:52:00
http://ppt.cc/i8uL 學生會口頭道歉
作者: yc11 (不是我!!)   2014-05-21 23:53:00
但書面聲明跟致歉死也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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