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9111111111b (~~~~~~~~~~~~~~~~~~~~~~~)》之銘言:
: ※ 引述《a410046 (a410046)》之銘言:
: : 如果生命是不可侵犯的價值,那自由能不能侵犯?
: : 照他的言論,為了追求正義去限制別人的自由不也是一種自我矛盾?
: : 那要不要廢囚?
: : 沒有什麼價值是不能侵犯的,自由也是,生命也是。
: : 今天你做了危害別人的事,你就得付出代價。你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因為殺人是不對的行為
: 所以要殺掉殺人的兇手
: 這個兇手到底負了什麼責? 用被害人和自己證明"人是可以被殺的"?
: 打個比方
: 言論自由被侵犯了,為了追求正義
: 所以犯此罪者也要被侵犯言論自由?
: 只有這樣才能維護言論自由?
: 如此一來不就在比誰說話比較大聲
: 大聲咖贏!
: 這個代價的樣態是否必須等同受害者被侵犯的利益?
: 就如同下面說的打碎東西賠錢
: 為何不是也打碎被告某個東西呢?
: 難道殺了人,兇手再自殺
: 這樣兇手就付出應有的代價
: 只要用自己的生命做代價,就能抵償?
: 恐怖的平衡的確能達到一些嚇阻效果
: 但在提出廢死之前 就沒有人被殺?
: 不清楚謀殺漸少還漸多
: 但有些問題必須先釐清
: 是什麼讓世界上的某些人想殺人?
: 是什麼讓世界上的人們認為殺人是不對的?
: 我們沒殺人,是因為了解"殺人會判死"
: 還是思考中,理性告誡自己 "殺人是不對的"
: : 就像打碎了別人的東西必須賠錢一樣,很簡單的道理。
: : 你可能打碎了對他人很重要的東西,
: : 即便你做出賠償也無法復原你所做的,
: : 亦無法平復他人的心情,但你必須承擔這一切。
: 如果報復是合理的,很多案件根本不能成罪
: 但事實上犯罪就是犯罪,不論報仇與否,只論犯罪的事實
: 所以頂多是法官同情,給予刑度上得以重輕量刑的機會
: : 更何況當你做了一些與禽獸無異的舉動時,你就不配被稱為人類。
: : 我不認為撲殺一隻放到街上會對人類極可能造成傷害的動物,
: : 是什麼侵犯正義的事。
: 人類和禽獸一樣是血肉做的動物,會有情緒反應(想復仇)
: 相信有些靈性高的動物也會有類似反應
: 人類和禽獸真的有差這麼多嗎?
: 到底
: 是什麼讓人類和禽獸不同呢?
: : 只是你魏楊一開始就把死刑定位成一種宣洩憤怒的工具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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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 一場思辯之旅
無論支持/反對 死刑都可以看一下
思考一下
對於死刑,各國有廢除的也有仍存在
這應該是關乎到民族性 宗教 文化 社會
個人價值觀等等太多因素
對於 "要是殺了這個人就可以救另一個人"
這樣的決擇 我想每個人都不同
但廢不廢除絕對不應該是某某國這樣
我們也要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