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很簡單啊
死刑最多就是讓這個人「恐懼」自身的死亡
如果
一個人
被確定為罪大惡極
也的確幹下了令人髮指的行為
如果社會認為有永久隔離的必要
通常是死刑跟終生監禁
但如果以「處罰」的觀點來看
死刑真的不是處罰 而是給他一個完全不用負責的機會
先前有人說到
天天工時14小時
每個月抽血捐出
割肝割腎
我都覺得非常妥當
如果要處罰一個人
古代是要讓這個人親眼看看他在意所愛的人慘死在他面前 這叫連誅
現代當然沒辦法這麼做 冤有頭債有主
我們不能在他面前殘殺他的家人給他看
處罰以報復為觀點 要怎麼讓他「痛」才是關鍵
無論是肉體上的痛 割肝割腎割舌削足砍手割屌
或者是精神上的痛 天天給他製造24小時120噪音或低頻噪音不給睡
我覺得製造他50年的痛苦都勝過給他一槍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