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死刑不夠好,犯人對社會貢獻度太低。在此提出兩個替代方案:
提案1:
我支持把死刑改為流放荒島,定期把死刑犯送到那邊去自生自滅。定期空投物資讓死刑犯
自行去爭奪,島上要裝攝影機,讓被害家屬和付費購買頻道的觀眾能收看實況轉播。
空投物資的金錢從轉播得到的收費和廣告收益支付,當然如果有死刑犯家屬願意支付專機
空投物資,也可以專機前往。其餘利潤平分給受害者家屬。
提案2:
成立死刑犯器官&基因&血庫,盡量補償社會。當然不能殺了他,而是要把死刑犯的身體
做最大效益利用,例如:血液、眼角膜、腎臟......。以不把死刑犯弄死為前提去做這些
器官轉移。獲得的利益歸受害人家屬所得。
人體藥物實驗就也可經由被害人家屬出售死刑犯身體股份後實施。
威嚇犯罪的效果可能比死刑還高。
※ 引述《abe10 (Shinnosuke)》之銘言:
: 先說好 我反對廢死
: 可是目前在台灣來說 只有喪心不行的殺人魔
: 才會被判死刑 也就是說 這些人根本就沒救了
: 就算有再大嚇阻力對他們來說沒有太大的效果
: 如果現在販毒擄人勒索也會被判死刑
: 那死刑對這些還有一咪咪良心的人來說
: 還有嚇阻力
: 其實我要強調的就是台灣死刑判定的標準
: 至於被害者家屬那又是另一種層面的問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