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飛帆FB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3 06:57:19
※ 引述《momocom (momocom)》之銘言:
: 這篇寫得很好,如果死刑的目的無關仇恨,只是在永久隔離社會,
: 這樣無期徒刑也做的到啊?
: 這樣廢死和反廢死就可以說在基本點上有了共識,剩下來的只有死刑犯
: 誰養的問題。反廢死的一定不願意花錢養,那就丟給廢死的去養好了。
: 目前反廢死的民意調查都超過七成,我們再算的寬一點好了,算九成,
: 也就是說只有一成人贊成廢死,算他230萬人好了。
: 230萬人扣掉未成年不納稅的,納稅族群估個150萬好了。
: 目前死刑犯四十幾個,再算寬一點,50人好了。
: 維持一個現代人一個基本生活之所需,我們用最低工資去算,一個月約
: 1萬9,算2萬好了。養一個死刑犯一年要24萬,50個死刑犯一年要1200萬。
: 1200萬攤給150萬個贊成廢死納稅人,一年的廢死捐,每人不過才分擔8元。
: 而且考慮到一個月2萬是現代自由人的生活水準,如果不要讓死刑犯過太爽
: (減少娛樂等費用),加上死刑犯可以在監獄裡面廠場工作賺取生活費,
: 廢死捐還有下調的空間。
: 這樣反廢死的也達到把死刑犯永久隔離社會的目的了,也不用花稅金養
: 人渣;廢死的一年只要多付8元廢死捐,就可以實踐自己的理想,大家也
: 不用為了死刑整天吵來吵去內耗,不知道這樣的「配套」反廢死的能不能
: 接受呀?
有無期徒刑的配套,廢死真的是很好啊。
死刑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
如果有人被誤判死刑,結果槍斃後才發現是誤判,國家連彌補的機會都沒有。
死刑的重要目的─隔絕確實可以用無期徒刑來取代。
要注意的是,這種取代死刑的無期徒刑必須是沒有假釋的,
也就是說,除非被證實是誤判,否則這個囚犯再也沒有機會回到社會。
這種無期徒刑也要有個配套就是─囚犯有權選擇死亡。
當一個囚犯覺得不太想繼續過這種生活,我們應該給予他自殺的自由。
畢竟在監牢裡面過完一生,用想的就滿痛苦的。
每年多捐那一點點點點錢,可以避免死刑誤判是很划算的。
至於什麼被害者家屬的感受,痾 這真的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也不應該是因為要讓被害者家屬爽一點所以死刑。
刑罰罪犯對家屬"補償"是一種感覺,這種感覺因人而異,
所以不應該,也沒辦法當標準。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3 06:58:00
寧可錯殺 也不放過 寧可放過 也不錯殺 選一個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4-05-23 07:00:00
家屬觀感的矛盾在於,如果是遊民沒家屬,是否就無罪?
作者: hadeshell   2014-05-23 07:00:00
英姿颯爽地登場的小貓呀~是大家的偶像~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4-05-23 07:00:00
鄭捷這種的死刑還會誤判嗎??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4-05-23 07:00:00
你是標準的一日廢死 是看到林非凡支持才拿香跟拜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3 07:01:00
國家不會讓受刑人自殺。不然典獄長一邊肛你然後說你有選擇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5-23 07:01:00
小貓掛起了 在我床上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02:00
這樣反廢死的也不會因為稅金被拿去養人渣而不爽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03:00
也可以檢驗廢死的願不願意實踐自己理念多付稅金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04:00
如果死刑犯願意安樂死,那就成全他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05:00
廢死捐甚至可以調高,當成補償被害人家屬的基金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5-23 07:05:00
只要有人存在就會有殺人犯 你要不要先自殺??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邊的地瓜)   2014-05-23 07:07:00
同時存在無期徒刑與死刑 然後讓法官保守的審判這樣?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3 07:07:00
現在已經保守審判了 現在死刑審判很嚴謹的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3 07:08:00
你可以去參考之前死刑執行的人 有些人還是有疑問
作者: ckep   2014-05-23 07:08:00
現行犯直接砍了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08:00
這個直接判死 下次又來一個想死的亂殺人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05-23 07:09:00
民眾:廢死出屎 反正鄭捷必須死
作者: Je1981 (平淡如菊)   2014-05-23 07:09:00
想死不會去自殺嗎?分明只是不想判死的藉口
作者: Viajamos (夜郎)   2014-05-23 07:12:00
推一個。不過我覺得生死之事,只在乎那幾塊錢,實在..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12:00
那以後沒飯吃活不下去就殺人進去蹲一輩子白吃白喝就好了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13:00
他就是在自殺 只是拖了無辜的人
作者: Vett (Vett)   2014-05-23 07:13:00
你這根本就是廢死團體的概念 說到底就叫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作者: Viajamos (夜郎)   2014-05-23 07:13:00
況且,用刑人在獄中並非不用工作。
作者: fsuhcikt (後門幹屎哥)   2014-05-23 07:13:00
糾團殺人吃終身免費牢飯囉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14:00
對社會失望想被隔絕 也去殺個人進去被隔絕安度餘生就好了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14:00
無期徒刑也不一定白吃白喝 可以規定作特定工作
作者: Je1981 (平淡如菊)   2014-05-23 07:14:00
不覺得他有想要自殺...
作者: anz5566 (銀行5566)   2014-05-23 07:15:00
什麼被害者家屬的感受,痾 這真的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15:00
進去不工作你能把他怎樣 再判一次無期嗎!?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3 07:16:00
eatme :湯姆熊殺一個不會判死的就是想吃牢飯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4-05-23 07:21:00
無期徒刑的人關了幾年後一定又有人權團體出來爭取讓他們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4-05-23 07:22:00
假釋到時候還不是又可以放出來了
作者: dostey (Dos)   2014-05-23 07:22:00
你是希望你罵被殺阿?????????????????????????????????????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24:00
在監獄裡不工作會怎樣?對付方法還滿多的吧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28:00
說說看要怎麼強迫一個註定要關一生的人工作阿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29:00
現在是有假釋機會可以爭取 自然會配合點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31:00
方法很多啊 坐牢有坐得比較辛苦的 也有比較不辛苦的坐法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33:00
放心 到時候自然會有人權團體來幫他爭取不辛苦的坐法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3 07:34:00
刺激1995的肛肛老兄怎樣都不給假釋呀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40:00
廢死不正確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41:00
廢死影響意義深遠 不是這樣配套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42:00
死刑就是提醒人們 你若失去人性 眾人不允許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43:00
不是剛剛那些理性計算有的沒得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44:00
失去人性 罪行過大 人們不允許你當人的這是維持善良社會的基本價值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45:00
為什麼要另外討論 看歐洲就知道 廢死-人權-殺人狂爽爽過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46:00
人若失去大部人性 人間宣示不會讓此種犯罪者待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47:00
林飛帆此舉真傷到學運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54:00
廢死無疑促成被害家屬 去動用私刑......三思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58:00
當然要負 但你願意看到這樣互砍?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7:59:00
你認為如何化解被害家屬民眾的憤恨心呢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8:00:00
尤其這種怒是正氣怒不是隨便生氣的怒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8:02:00
恩 只討論你想討論的這一部份 其他部分都忽視就對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8:02:00
你OK?我不敢苟同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3 08:03:00
都沒中介機制 大家互砍嗎?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8:05:00
台灣就是太多這種短視的人 問題還沒來不用先想 還好意思說
作者: VCjersey (HYH)   2014-05-23 08:38:00
為什麼我們國家就是會有妳們這種是非不明假仁假義的混X!
作者: coolron (RR)   2014-05-23 09:12:00
誤判是蒐證體系司法體系的問題, 跟罰則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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