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mocom (momocom)》之銘言:
: 這篇寫得很好,如果死刑的目的無關仇恨,只是在永久隔離社會,
: 這樣無期徒刑也做的到啊?
: 這樣廢死和反廢死就可以說在基本點上有了共識,剩下來的只有死刑犯
: 誰養的問題。反廢死的一定不願意花錢養,那就丟給廢死的去養好了。
: 目前反廢死的民意調查都超過七成,我們再算的寬一點好了,算九成,
: 也就是說只有一成人贊成廢死,算他230萬人好了。
: 230萬人扣掉未成年不納稅的,納稅族群估個150萬好了。
: 目前死刑犯四十幾個,再算寬一點,50人好了。
: 維持一個現代人一個基本生活之所需,我們用最低工資去算,一個月約
: 1萬9,算2萬好了。養一個死刑犯一年要24萬,50個死刑犯一年要1200萬。
: 1200萬攤給150萬個贊成廢死納稅人,一年的廢死捐,每人不過才分擔8元。
: 而且考慮到一個月2萬是現代自由人的生活水準,如果不要讓死刑犯過太爽
: (減少娛樂等費用),加上死刑犯可以在監獄裡面廠場工作賺取生活費,
: 廢死捐還有下調的空間。
: 這樣反廢死的也達到把死刑犯永久隔離社會的目的了,也不用花稅金養
: 人渣;廢死的一年只要多付8元廢死捐,就可以實踐自己的理想,大家也
: 不用為了死刑整天吵來吵去內耗,不知道這樣的「配套」反廢死的能不能
: 接受呀?
有無期徒刑的配套,廢死真的是很好啊。
死刑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
如果有人被誤判死刑,結果槍斃後才發現是誤判,國家連彌補的機會都沒有。
死刑的重要目的─隔絕確實可以用無期徒刑來取代。
要注意的是,這種取代死刑的無期徒刑必須是沒有假釋的,
也就是說,除非被證實是誤判,否則這個囚犯再也沒有機會回到社會。
這種無期徒刑也要有個配套就是─囚犯有權選擇死亡。
當一個囚犯覺得不太想繼續過這種生活,我們應該給予他自殺的自由。
畢竟在監牢裡面過完一生,用想的就滿痛苦的。
每年多捐那一點點點點錢,可以避免死刑誤判是很划算的。
至於什麼被害者家屬的感受,痾 這真的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也不應該是因為要讓被害者家屬爽一點所以死刑。
刑罰罪犯對家屬"補償"是一種感覺,這種感覺因人而異,
所以不應該,也沒辦法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