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本不足衡平帶給社會的恐懼與悲痛
: 死刑又只能賞他個痛快
: 他可能到臨死都仍認為「完成了一生的志業」
: 根本落入執法上的困境
: 法的運用之妙存乎社會一心
: 但判死刑是否太便宜這些人了?
古代有許多殘忍的酷刑,這裡先不討論那些凌虐的手法。
我想請教大家的問題是:為何不能讓死刑犯/重刑犯發揮他們的價值?
比如說教他們踩腳踏車發電,或是拿來做新藥測試、或拿來做一些
心理實驗之類的
當然我知道過去納粹或是日本曾在戰爭時期這樣對待囚犯、戰俘
但未必要那麼激烈
有沒有比只是剝奪他們自由更有效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