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想說服別人認同你的理念是不會用無知這個字眼
除非是想跟別人戰,又或是自以為是高高在上的精英份子
再說廢死團體
斯斯有兩種,廢死團體也有兩種
一種是認真推動終生監禁取代死刑
是真的終生監禁而不是關個一般時間便放出來
另一種則是不但不準判死刑,還不準判太重,最好直接放出來
加州有個三振法案可是被facebook痛罵是惡法
(三振法案 三次重大惡性犯罪便不準假釋)
有那個正常人會犯重罪犯三次
連續重大惡性罪犯已經很難矯正,而facebook確認為該繼續給機會不該判重刑
打死我都不相信facebook願意支持終生監禁
現在檯面上喊的最大聲最活躍的facebook就是第二種
至於為何大家都只看到第二種facebook
這就是妓者大人的問題了,只把鏡頭對準第二種facebook
一看到鏡頭便像吱吱一樣上竄下跳的facebook跟理性有條理的說出自己理念的廢死團體
換成我是妓者當然也是只拍吱吱叫的facebook
facebook說法律只有懲罰報復沒有解決問題
用法律報復只有爽到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想請問facebook你們不止一次把跟你們觀念不同的人告上法院
把人告到脫褲爛的可不止聖潔教授,只不過聖潔教授一次告一百多太多才被報導
怎麼這時法律就沒有懲罰報復了,該不會只有facebook可以爽
掐死小姊妹關6年 出獄又殺人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2/201102220676399.html
范男殺人罪減刑出獄又殺人 再判無期徒刑
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07/136582.htm#ixzz32WqCQUOL
請問這種放出來繼續殺的該怎麼辦
難不成就真的是 就讓他們殺,殺累了就不會殺
說的難聽點!你facebook一點也不偉大,相反的讓人極其噁心
因為你facebook一邊道貌岸然的痛斥別人只想報復
一邊又用自己嘴巴說出的惡劣行為報復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