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ty (一切都)
2014-05-25 11:20:10印象中記得事件剛發生,陳為廷就大喊不應該怪罪殺人兇手,應該檢討背後的體制。
再搭配上這篇新聞所呼籲的“看見犯罪者背後的社會成因”。
我覺得這已經落入了一種犯罪者做什麼事情都沒有錯的恐怖思維,也就是說人的主體性已
經被捨棄,所有好事情壞事情都被認定是一系列的社會結構造成。
有沒有可能,犯罪者背後的社會成因就是因為有一群人不斷聲稱什麼事情都是社會的錯,
文化的錯,教育的錯,體制的錯。讓暴行者有一種社會不公,所以我做什麼事情都是對的
恐怖錯覺。
所以暴行者最大的社會成因就是心理先天認定什麼事情都是背後的社會成因造成的,不能
怪我,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反正社會對不起年輕世代。
說的白話一點,都是they的錯…
也許應該思考一下這個論述的後果,不要再不自覺的幫助潛在鄭捷們合法化自身行為的正
當性了。
作者:
kivan00 (Kivan)
2014-05-25 11:20:00反社會書生
作者:
lovea (lovea)
2014-05-25 11:20:00吱吱:通通都是馬政府的錯
作者:
CYL009 (MK)
2014-05-25 11:20:00先幫你上恢復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4-05-25 11:21:00有批人是中了西方政治學的毒了 以為凡事學西方就進步了
作者:
V6WOLF (大毛)
2014-05-25 11:21:00不是不怪罪,是不應該全怪罪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05-25 11:21:00
為什麼檢討犯罪成因可以推到犯罪者沒有錯?
因為你智慧不夠 我只能這樣說XDD 看不懂別人再說啥
作者:
know12345 (ä½ å’Œæˆ‘)
2014-05-25 11:21:00檢討結構跟合理化還差很遠 是"也要檢討" 而非"只要檢討"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1:22:00不要把社會責任和現實法律責任混為一談好嗎?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5-25 11:24:00
例:'白米炸彈客'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 dostey (Dos) 2014-05-25 11:37:00
被害人的真的該死要求公平錯了嗎
作者: prutax 2014-05-25 11:48:00
王清峰支持廢死(X) 陳為廷支持廢死(O)
作者: ZYMV 2014-05-25 13:22:00
推 如同對強姦犯 還要去探討為什麼女生穿這麼少一樣 好笑
作者: z3728 (古菲) 2014-05-25 19:48:00
出事推給社會體制,兇手本人是乖寶寶? 又來個都是朋友帶壞
作者:
sivaanny (sivaanny)
2014-05-25 22:53:00凡事都要學西方,結果好處還沒嚐到壞處已逐漸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