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逼自己放棄對孩子的愛 父跪歉:鄭捷應面

作者: davidwu0123 (華而綺麗)   2014-05-28 09:59:47
護航組最愛用二分法,
好像只有「父母認錯」跟「父母叫大家幫助孩子」這兩種做法。
問題是今天父母這種認錯方式,
根本就只是在逃避問題而已。
舉例來說,小學生a和b打架。
老師來處理之後發現是a先動手打人,於是就問a為什麼要打人。
沒想到,a在支支吾吾半天之後,
竟然一邊流淚一邊開始用力賞自己巴掌,
還拼命說:「老師對不起,我是廢物,我打人不對,我該死。」
結果a到最後還是沒說為什麼要打人。
你會認同這種態度?
可是護航組往往會說,那不然你希望他不認錯嗎?
問題是「以上的認錯方式」和「不認錯」之間明明就有更成熟更折衷的作法。
這種把自己貶低的做法
其實是降了身為人類的「格」。
會讓別人覺得,你不是人,那我到底為什麼要跟你計較這麼多。
因為你對一隻撞死人的公牛生氣也沒意義。
好,就算真的很多人覺得他不是人,所以不用討論直接槍斃就解決。
可是今天連他父母都認為自己的孩子喪失了人格,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接續剛才上面小學生的例子的話,
也就是老師在聽了a的說詞之後,覺得事情已經解決,
叫b多揍a幾拳消消氣便可以回家洗洗睡了。
結果b抗議,說自己被打得莫名其妙,老師還兇說,人家都道歉了你想怎麼樣。
如果我是b,我一定會覺得很幹。
作者: pcj (愛睡覺的小熊)   2014-05-28 10:01:00
官逼民反阿
作者: ainor (><)   2014-05-28 10:01:00
先查有沒有黨證
作者: despair78214 (切絲哥)   2014-05-28 10:01:00
護航的程度不就那樣嗎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8 10:02:00
這舉例子的功力...... 你可以洗洗睡了 XDD
作者: jamesyu545   2014-05-28 10:04:00
這種舉例, 你還是不要po廢紋吧
作者: specialcat1 (布丁喵)   2014-05-28 10:09:00
同意樓上
作者: KANEDA (姑姑 我愛你)   2014-05-28 10:10:00
這篇寫得很好!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4-05-28 10:11:00
你也二分法…針對跳針也只有那議題,談不到深入又跳回了
作者: sunnymu (蘇菲與霍爾)   2014-05-28 10:20:00
你也很二分啊 鄭捷父母道歉的標準都是你們在定的
作者: KANEDA (姑姑 我愛你)   2014-05-28 10:25:00
補!
作者: chieya (chieya)   2014-05-28 10:30:00
作者: kentelva (b)   2014-05-28 10:56:00
唉廢話,當然會有更好更成熟的方式問題是人家只是普通人,不知如何處理這樣不能有同理心嗎?希望你對自己也都用這種高標準態度
作者: clkc ( )   2014-05-28 1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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