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假設一下
這種事情傳回日本的話,日本民眾會挺三寶,還是挺司機?
再來反觀一下
同樣的事情如果是天朝人做的,天朝人挺三寶,還是挺司機?
我想答案應該非常明顯
※ 引述《chpen (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王智勇╱台南報導】一名日籍婦人前日搭台南市公車時,疑未提早按下車鈴以致錯過站
: 牌,竟飛腳踹司機,還在公車上摔東西,公車司機擔心發生意外,只好急踩煞車,嚇壞車
: 上六名乘客。司機莊舜仁說,當時若為閃她的腳發生車禍,後果不堪設想。
: 不道歉被告傷害
: 二十六日下午四時許,台南府城公車0左線司機莊舜仁(三十三歲)由台南火車站發車,
: 過金華成功路口的站牌後,日婦才按鈴,他以為日婦要在下站下車,沒想到婦人衝到駕駛
: 旁,以日語理論,還拍打投幣機。
: 莊不懂日文,日婦看到駕駛座旁有紙和筆,在紙上寫下「成功金華」、「打下車鈴」,
: 莊則寫「妳過站」,日婦看了竟抬起右腿就往莊胯下踹去,莊閃避,婦人再補踹一腳,踢
: 中莊握著方向盤右手臂。日婦摔紙筆、情緒失控,莊只好停車報警。
: 警方五分鐘後趕到,但也不懂日文,車上剛好有名乘客懂日語協助翻譯,警方了解後希
: 望日婦道歉,但她不肯,警方只好將她帶回海安派出所。莊到台南市立醫院驗傷發現,右
: 大腿和右前臂都有挫傷,到派出所提告傷害。至於日婦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警方認為是
: 因語言溝通不良才造成衝突,暫時未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日籍婦人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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