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ZhaoDe (中共台湾统战部五角专员)》之銘言:
: 日據時代的時候
: 有個法條叫浮浪者取締法
: 意思就是人若太輕浮浪蕩
: 警察就會把你抓去臺東幹活
: 有沒有這個法條的八卦?
: 感覺滿實用的啊?
這法律的厲害之處,
就是可以把任何政府認為"不務正業的流氓"直接抓去勞改,
改到他們變成順民為止.
至於什麼是"不務正業的流氓", 就是不乖乖的好好作你的工作.
無所事事, 或是糾眾集會, 就叫不務正業.
反正統治者說了算, 算是日本時代最有名的惡法之一.
當然 KMT 政府看到這麼好的法律, 自然就會拿來用.
換個名稱叫 檢肅流氓條例,
就一直用到李登輝時代才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