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604/409763
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收賄案,檢方發現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除了給葉1600萬元賄款外
,原另準備一筆上千萬元賄款,打算在中秋節前支付,因檢方提前行動,付款行動被迫終
止。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收賄案,發現趙、葉
兩人期約賄款5000萬,首期為1600萬,其餘分期給付。這筆上千萬元款項是否為八德合宜
住宅標案的「第二期款(後謝)」,抑或其他土地開發標案賄款?收賄者是葉世文,還是
其他評委?還要查證。(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備註:
光這件就5000彎 其他建案不順便調查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