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英「台灣死刑報告」 籲限制死刑範圍

作者: Searle ( )   2014-06-05 21:26:18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721240.shtml
【聯合晚報╱記者李皇萱╱即時報導】
2014.06.05 01:12 pm
英國死刑專案今日公布「台灣死刑報告」,檢視台灣2009年簽署兩公約之
後,在人權保障上是否符合公約訂定的原則。報告中指出台灣誤解「公民與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對廢除死刑的規定,該項條文雖未要求立即廢除
死刑,但以廢除死刑為終極目標,呼籲台灣不應以此為藉口,應加速制定相
關國內法和執行標準,積極限制執行死刑的範圍。
英國死刑專案執行長Saul Lehrfreud律師、台大法學院副教授張文貞、立法
委員尤美女、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以及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共同出席記
者會。
薩爾‧雷紹爾表示,台灣保留死刑並沒有違反公約規定,但廢除死刑仍然是
保障人員最終目標,不應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中對執行死
刑的限制,作為可延緩終止死刑的依據。另外,聯合國1984年通過死刑犯的
權利保障措施中也明訂,「不該對精神狀況有問題的人求處死刑」,但台灣
法院通常沒有對死刑犯進行精神鑑定,如何鑑定犯人精神狀況對台灣是一大
挑戰。另外,「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項「受死刑宣告者,
有請求特赦或減刑的權利。」薩爾‧雷紹爾也呼籲,台灣必須提供公開透明
的程序。
「台灣死刑報告」共同作者張文貞則說,台灣除了誤解公約對廢除死刑的規
定,更大的問題是政府部門沒有意識到需要立法規範、制定程序。以死刑犯
申請特赦為例,在台灣只有總統有這項權利,但目前法律規定沒有要求總統
有義務在一定時間內回覆,因此往往申請之後石沉大海,不知何時才能等到
回音,在這過程中可能執行死刑的命令突然下來了,死刑犯的權利沒有得到
保障,嚴重違反公約規定。
張文貞強調,死刑犯的申訴和釋憲申請、赦免請求,應該立即建立一套處理
機制,但台灣目前不只總統、就連犯人請求再次考量的機關:監察院和司法
院大法官,也都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期待立法院能在未來幾個會期推動修
法,大法官也能夠過釋憲確立死刑犯的人權保障。
有沒有國際不承認台灣是個國家,卻很愛干預的八卦?
作者: Goog1e (咕狗)   2014-06-05 21:26:00
英國研究不可信
作者: asazen (選錯分歧)   2014-06-05 21:26:00
美國表示: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6-05 21:27:00
住海邊?
作者: ATSEVEN   2014-06-05 21:27:00
英國給我閉嘴
作者: aa874125 (Mars)   2014-06-05 21:28:00
英國算老幾?
作者: Sigama (亞赤真凌羽)   2014-06-05 21:28:00
先承認台灣是國家吧 白屌洋鬼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圓)   2014-06-05 21:28:00
問一下 台灣現在除了重大刑案類的 還有哪些可以判死刑?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05 21:28:00
特赦可以申請常態化那還特個屁
作者: sasori1027 (sasori1027)   2014-06-05 21:29:00
呼籲個屁
作者: superwell (大海之子)   2014-06-05 21:29:00
英國TMD給我閉嘴,不承認台灣是國家插什麼手啊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6-05 21:30:00
不關注台灣犯罪問題只關心廢死,自以為只有自己才文明
作者: whackup (伍陸鈽儜莣)   2014-06-05 21:31:00
不會去和你的馬及 美國說喔
作者: snoopy638 (= SuperSuckAve =)   2014-06-05 21:31:00
好啦 剩下全部簽一簽 以後就不會盧洨了
作者: people7   2014-06-05 21:32:00
哪個國家講廢話就把鄭傑這種人丟過去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06-05 21:34:00
我要提醒一下吱吱們,DPP的立委有同台喔~要小心不要婊到妳們自己人喔~科科而且那個立委還支持同性戀婚姻喔~DPP立委的水準...科科~
作者: charliefan (charliefan)   2014-06-05 21:37:00
記得沒錯就馬19簽的不是?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4-06-05 21:40:00
先承認台灣是國家吧.不然請找祖國大哥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05 21:40:00
無聊 不然把死刑犯,強姦犯都送去英國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06-05 21:42:00
簽歸簽,但急著與外國人要硬推廢死的是哪一黨的立委啊???
作者: Searle ( )   2014-06-05 21:43:00
一人一信反對英國CCR
作者: braja5566 (不要打= =豆頁彳艮痛)   2014-06-05 21:44:00
你誰
作者: liga504123 (崩潰博覽會)   2014-06-05 22:02:00
覺得其實鞭刑比死刑有用 一槍斃命受刑人不痛不癢
作者: straggler7 (straggler)   2014-06-05 22:14:00
死刑犯想死都不行,一點人權都沒有!!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14-06-05 22:20:00
請向中南海抗議
作者: kevin820308 (fdsfssdas)   2014-06-05 22:56:00
關英國屁事??是邦交國?不承認台灣還屁話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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