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酒醉撿屍性侵 男辯稱性交易有先塞5千元
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到一間按摩店舒壓後,要求女子陪他「出場」和友人聚餐,不料席間女子被
灌醉,男子乘機將她帶往旅館「撿屍」性侵。女子醒後怒控對方性侵,男子辯稱自己有塞
了5千元給對方,稱說這是性交易,但法官不採信,依乘機性交罪判處他3年8個月徒刑,
另判賠51萬的精神撫慰金。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男子在4年前,到桃園縣中壢市一間按摩店舒壓後,晚間10時要求對
方陪他「出場」和友人聚餐。一行人喝到隔天近2點,男方見女子已有7、8分醉意,先是
塞了5千元給她,之後再帶往附近摩鐵「撿屍」性侵。直到凌晨5點多女子醒來,才發現自
己和對方全身赤裸躺在床上。
女方質問「你怎麼會趁人之危?」隨即穿上衣服回到按摩店向老闆娘哭訴。但事後打開皮
包,發現多了5千元。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方本打算報警,男方得知後先要求她
別聲張,當天下午又拿了7500給女方,欲製造「性交易」的假象,稱說是結清前一天的按
摩費和出場費。
男子面對檢警訊問,堅稱女方已收了他5千元,還強調當時有和對方說好是「要開房間的
錢」。但女方反駁「我當時喝醉了,根本不記得對方有塞錢給我。」她說當時按摩和3小
時出場鐘點費,金額就是5千元,應該就是這筆錢。法院事後傳喚相關人等,確認當時男
方並未說5千元是什麼錢,因此認定男方乘機性交,判處他3年8個月,另須賠償女方51萬
金神撫慰金。
網址:http://www.nownews.com/n/2014/06/08/1268302
註:河蟹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