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suke (耕助)
2014-06-09 19:23:15中時電子報 2014年06月09日 12:03
大學生超商打工 猥褻性侵國二生判4年
20多歲范姓大學生,半工半讀在便利商店當店員,卻趁機對一名國二生撫摸下體,又將他
帶到後方倉庫,對其口交性侵害得逞。台中高分院駁回大學生上訴,維持一審判決4年徒
刑。
被害國二男生透過友人介紹認識范生,國二生於100年9月中旬放學後與同學一起到便利商
店消費,范生趁機將他拉到便利商店旁,趁機撫摸起下體。相隔10多天後,又重施故技對
國二生猥褻。
101年5月18日下午,國二生又在放學後與同學到便利商店消費,范生竟趁國二生同學暫行
離開到其他地方購物機會,將國二生拉到後方倉庫內,脫下其褲子,蹲在地上對他口交性
侵得逞。國二生同學之後返回便利商店,2人一起離開,發現被害男生神色有異,詢問後
得知向老師報告而查獲。
范生辯稱,是在與國二生玩的時候,不小心碰觸到對方的下體,是基於好奇才這麼做,有
經過對方同意。
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月,強制性交罪部分判3年6月徒刑,合併判4年徒刑。台中高
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新聞連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60900284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