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員有跟記者說這一段嗎?
收費員在2008年後適用勞基法
之前的年資,依行政院所屬機
關僱用辦法,依離職儲金結算
完畢。
2008年到2013年底的年資依
勞基法資遣費的標準發給3個
月薪資。
離職後為補償收費員每人在加
發7個月薪資的月支配差額。
依勞基法最多可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
離職儲金+資遣費+月支配差額+失業補助
有沒有約聘人員比勞工福利還好的八卦?
※ 引述《guido (該妒)》之銘言:
: 國道收費員爭議 葉匡時:要國家安置不可能
: 自由時報 2014-06-13 11:27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30176
: 〔本報訊〕國道收費員夜宿交通部仍無法求見交通部長葉匡時,因此持續發動「搜尋葉匡
: 時」行動,今天上午在晶華酒店外盼堵到葉匡時。葉匡時則表示,他與國道收費員見不見
: 面不是重點,且要國家安置國道收費員是「不可能」的。
: 國道收費員今年起集體失業,按照交通部與遠通的合約,轉置工作由遠通負責,且必須在
: 6月底前,替全數願意接受轉置的收費員安排妥當,但眼見期限將至,國道收費員自救會
: 表示,光自救會成員中,就有581人仍然失業。
: 國道收費員上午再度動員人力求見葉匡時,趁交通部出席在晶華酒店舉行的「全球旅遊倫
: 理規範」簽署活動時,集結在酒店外頭,控訴政府將問題拋給遠通,害國道收費員工作不
: 保,盼葉匡時出面解決。
: 葉匡時表示,國道收費員為一年一聘的約聘人員,當初合約上已講明ETC上路就結束人工
: 收費,因此國道收費員的安置工作不可能由國家接手,但會讓高速公路局成立監督委員會
: ,若發現國道收費員已積極參與媒合仍找不到工作,就會處罰遠通。
: 葉匡時也稱,他與國道收費員見面並不重要,且他早在日前就要求高公局長陳彥伯聯繫國
: 道收費員,但對方並未派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