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紅牌行動」入住飯店被破門影片

作者: dream187kimo (將過去埋葬)   2014-06-25 13:08:05
※ 引述《ufo15526368 (®)》之銘言:
: ㄏㄏ
: 你問題太多了
: 旅館業管理規則
: 第二十七條 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或為必要之
: 處理。
:  一、攜帶槍械或其他違禁物品者。
:  二、施用毒品者。
:  三、有自殺跡象或死亡者。
:  四、在旅館內聚賭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 五、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
:  六、行為有公共危險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
: 搞抗議還忘了要全員去乖乖登記
: 難怪被飯店趕走
: ^Q^
: 爽啦
想要誤導他人還是想要騙人?
全世界飯店如果都是奉行「沒有全員登記就不可以入住」這套
飯店業也不用開了
更何況他們什麼也沒做(更沒有犯法),只是過夜而已。
訂飯店的人難道不可以有朋友來訪嗎?
如果朋友來訪玩通霄是哪裡犯法?有破壞飯店公用設施嗎?
沒有的話莫名其妙破門而入是哪招?
還在護航的人眼睛根本瞎爆,不然就是沒去住過飯店。
基本上Check-in以後除了飯店清潔人員會定時來清掃以外
其他飯店人員沒特殊理由不能進入已經check-in的房間。
更何況是這種特殊的破門而入方式
裡面住的人是殺人犯嗎?欺負善良老百姓也要有限度!
: ※ 引述《nowismallki (諾威小基)》之銘言:
: : 看了影片有幾個疑問,想跟鄉民們一起討論。
: : 1. 影片末段拍攝者為何不等那外國經理講完話再咖掉?
: : 2. 那外國經理是不是有可能被國安或警察單位誤導說有人未登記才會逐客?
: : 因為很顯然地在影片中一直提到房客沒有登記入住,老外問說有沒有登記房客還跟他
: : 說no,但卻沒解釋登記人不在飯店...也因此老外經理就以為他們真的沒登記才決定
: : 逐客?
: : 3. 雖然影片很清楚的看到門被破了,民主鬥陣也有交代前因,但後續的發展卻也沒看他
: : 們出來做解釋,這樣的做法是不是也是刻意的要將輿論僅聚焦於"住房被破門"上,
: : 好去顯現出大家都知道的萬惡黨國體制有多萬惡而已,並沒有更詳細的後續發展?
: : 而這樣子所呈現出來的東西真的能讓多數人信服或同情嗎?
: : 個人對於國安或警察單位用這種強行破門的方式感到十分不齒,對於黨國體制的蹭恨
: : 也從過去到現在不稍改變,然而民主逗陣這種只將事情呈現一半的方式也讓人感到疑惑,
: : 如果民主鬥陣要能獲取更多的同情以及共鳴的話應該要全盤說出事件的發展,而不是
: : 這樣子有頭無尾的影片。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4-06-25 13:08:00
很清楚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6-25 13:08:00
我之前找小姐進去也不用登記阿
作者: gy5566gy (gy5566gy)   2014-06-25 13:08:00
我很缺錢 誰能告訴伍佰哪處領?Y
作者: fueetf (夜裡哭哭)   2014-06-25 13:09:00
黨工都賺這種黑心稿費的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4-06-25 13:09:00
是不是都到黨證的特約飯店啊,政嘿朋友連無知也要統一呢。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4-06-25 13:09:00
一邊說不知道 一邊說飯店報案 最後就變成雙方溝通不清楚
作者: ehbnsqaa (蓋亞之盾)   2014-06-25 13:09:00
過夜這點值得商榷...
作者: biteyouoh (北屯高以翔)   2014-06-25 13:10:00
碟哥 你到底...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06-25 13:11:00
就只能要求加錢啊 沒聽過可以忽然破門而入的
作者: grandwar   2014-06-25 13:12:00
反正隨便話唬爛模糊焦點幾天就過去了 到時候天朝欽差早就滾了 也没媒體會追這件事
作者: steve1121 (o'.'o)   2014-06-25 13:15:00
都已經定位成紅牌行動了 這政治活動當然會影響飯店運作
作者: n23454   2014-06-25 13:16:00
反正也只有八卦版的鄉民會瞎起鬨,繼續炒熱吧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4-06-25 13:18:00
又不是舉飯店紅牌 動點腦不要想這種會被打腫臉的理由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6-25 13:18:00
一個團體入住互相串門子常有的事 難道要因為你不是這房間的登記人就要把你趕走嗎?
作者: ehbnsqaa (蓋亞之盾)   2014-06-25 13:21:00
所以我說"值得商榷",過夜這點應該有明確定義...只是不管怎麼說,大白天來訪絕對不符合過夜的要求才是
作者: Solony (丁丁 是個人才)   2014-06-25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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