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察破門 拉K女高喊:你要強姦我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4-06-26 19:15:54
※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 引述《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之銘言:
: : 警察破門 拉K女高喊:你要強姦我
: : 2014年06月24日13:08 蘋果
: : 一名張姓女子(25歲)租屋在高市1棟出租大樓,因繳不起房租,房門磁卡被消磁,昨晚
: ^^^^^^^^^^^^^^^
: 但這只是房東單方面終止,這時房客並沒有同意,並非雙方合意終止契約
: 這種民事爭議並沒有賦予房東消磁趕人的權利,台灣的法律可不適用古羅馬
: 的自力執行制。否則每個房東都可以在訂立契約的隔天馬上衝入房客房間趕人了
: 這種民事爭議,如果真的要用強制力房門消磁趕人,真正的程序應該是:
: 1.提起民事訴訟返還租賃物
: 2.獲得一審勝訴判決
: 3.申請強制執行
: 4.強制執行處使用強制力趕人
打到何年何月啊? 哪這樣複雜~
1.若契約已到終止日期。
就寄個存證,表示 "你娘老機掰,欠錢還沒還,現約期已到老子通知你,
想要再續約達成有權狀態,就趕快在某年月日前還錢,我再考量看看。
若沒錢,我已告知通知義務,你的權利將在此時終止,再賴就開門趕你"
2.若契約還沒到,一樣寄存證,同樣以"你娘老機掰,欠錢沒還"那句開頭
然後依照440主張催告,催告死不給裝可憐? 再給你一個緩衝三五天告知
續約最後期限。 這三五天不繳,契約自動消滅,一樣找條子開門趕人。
申請強執處執行哩~
存證信函寄到第二天,讓她聞到汽油味或者附近有騎改裝天鵝/勁戰的不良仔
在"青"她,就會產生超法規強制力讓她連滾帶爬跑了....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4-06-26 19:18:00
XDDDD
作者: zqxwcevrgg (...)   2014-06-26 19:20:00
強執要法院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06-26 19:20:00
你寄存証也要寄三次,中間要有間隔時間,還要他收到才算
作者: amigo0721 (可以1天無政府不能沒超商)   2014-06-26 19:23:00
好像太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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