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昨天給我的熱烈回應,
其實我寫那篇的主要用意並不是要提倡儒家啦,只是要酸某中國流亡政權而已。
某中國流亡政權,表面上一直提倡大中國主義,實際上漢學造詣跟狗屎一樣。
這也不意外啦~ 畢竟明亡之後無華夏,KMT除了開國先烈比較值得尊敬以外,
這個黨之後又開始複製清朝宮廷鬥爭,每天都在上演甄嬛傳戲碼。
虛情假意、矯情噁心,人前對你微笑、人後捅你一刀。
這種貨色在學校裡教的什麼「中國文化基本教材」,
想當然爾,怎麼可能是什麼好東西。
至於d86506跟hongbar兩位版友,認為儒家思想仍然非常強調「秩序」跟「禮」,
所以我對儒家的詮釋,似乎過度偏重在「個人修養」之上,
忽略了儒家強調「秩序」「禮」對China歷史的負面影響。
我必須先強調,因為過往儒家「個人修養」被嚴重忽略,
所以我上一篇文章才刻意只把重點擺在「個人修養」這一塊,
至於「秩序」跟「禮」對後世的負面影響,其實我都一概承認。
從這個點,延伸到兩位版友的下一個問題:
儒家不但過度強調「秩序」跟「禮」,
而且也沒有提出「民主」觀念,為何我們當代人還要接受儒家?
我必須先說,我雖然為儒家平反,可是我沒有要任何人全盤接受儒家,
而且全盤接受儒家,等同是把儒家思想教條化,
根本上牴觸「茍日新,又日新,日日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的精神。
我認為西方民主思想應該先視為是人類歷史的一個特例,
是西方世界許多歷史、政治、經濟、文化因素偶然雜揉在一起的一個產物,
而且西方民主社會在運作初期的確不是表現得很好,
歐美國家也是花了兩、三百年的時間才不斷摸索出民主社會運作的根本要求。
說穿了,民主政治能夠出現,根本就是瞎貓遇到死耗子。
而孔孟都沒有提出民主思想,我認為那是他們的時代侷限。
畢竟,在春秋戰國當時,如果要在當時提出一個社會改革方案,
回復周禮已經是當時現實條件下比較可行的做法。
(儘管這個做法還被譏笑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所以孔子仍然支持封建制度、擁立君主政體,是有其時代侷限。
而孟子只提出「民本」思想,而未提出「民主」思想,當然也是受限於當下的時空條件。
但是,顯少有人注意到,孟子的民本思想後來啟發了法國思想家盧梭,
(不要忘了啟蒙時代的歐洲思想家是非常推崇China的)
也間接成為法國大革命的論述基礎。
當然,孔孟思想殘餘的封建色彩,從現在的角度來看,是顯得保守。
但是若如此以今非古,對於孔孟的評價則不免不公平。
而且當今批判孔孟思想「擁護封建」、「擁護君權」的人,又常常忽略一件事。
那就是周朝的「君權」跟秦帝國大一統後的「君權」意義已經有了很大出入。
在秦始皇征服六國後,「中華帝國」(Chinese Empire)體制正式形成,並綿延兩千多年。
但是中華帝國跟周代的政治體制根本不能拿來類比,
周代對諸侯國的統治是極其鬆散的,周天子只是一個吉祥物而已,
真的要比的話,周代跟所謂的「邦聯」還比較接近,
而根本不是一個具有人格色彩的主權國家。(法人格之欠缺)
所以說,孔子主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這個命題放在中華帝國的脈絡下,跟放在周代的脈絡下,意義完全不同。
周代的君臣關係,平等許多;
而中華帝國的君臣關係,則是帝王權力的逐步絕對化跟神格化,
到了明清時代達到專制的最高峰。
因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個命題,
放在周代的時代來看,比較像是在主張一種「社會分工」跟「差異次序」。
但這個命題在往後兩千年的中華帝國,卻成為了統治者鞏固自己政治地位的工具。
話說回來,回到「儒家在我們當代的定位」這個問題。
儒家思想在當代要怎麼跟西方人權、法治、平等、民主等觀念來並存?
我認為要處理這個問題,必須回到我們對儒學的重新詮釋上。
在上一篇文章,我強調孔子思想的精隨在《中庸》《大學》兩部著作,
因此儒家思想根本是一種「個人修養的理論」,
核心是「個人性質的道德學」,而非「社會性質的倫理學」。
所以上文我提到我承認儒家強調「秩序」跟「禮」對後世的負面影響,
但是我並不承認「秩序」跟「禮」是儒家思想的重心。
這個想法,並非毫無根據。
因為《中庸》《大學》根本就沒有在提出任何政治制度,全談個人修養的方法。
而孔孟對於政治制度的討論,則是零星的散落在《論語》《孟子》各章節中。
孔孟勢必要談政治制度的問題,因為一定會有學生或其他人向他們提問,
所以《論》《孟》也勢必會摘錄孔孟的政治思想。
但是那仍然不是孔孟學說的重心,
否則四書五經僅僅只有《禮記》一書專門談論社會制度,
而《論》《孟》零星討論一些社會制度、政治思想,缺乏系統,
《中庸》《大學》《詩經》《尚書》《春秋》《易經》都在談個人的處世之道。
可見個人處世之道(道德學)才是孔孟學說重心,政治制度只是附帶討論。
如果從這個點切入,則孔孟思想未必不能與西方的民主、法治觀相容。
西方的民主理論、法治理論在建立時,
其實一開始參雜了許多西方哲學的形上學預設,以及基督教的宗教觀。
到了近代,則又有如John Rawls的論者,用經濟分析的論點去論證民主法治的存在。
諸如在「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下,
每個決策者經過自己的理性計算,達到「反思均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
必然都會同意接受憲法基本自由權、平等權、民主參政權的制度。
而西方的民主法治理論在建立時,
西方學者也發現到徒有他律性質的外在法律規範,是無法讓民主法治社會運行的。
因此後來才又不斷強調「公民素養」的重要性,
這不是又回歸到個人性質的道德學了嗎?
以此觀之,假若剃除孔孟學說中帶有封建色彩的政治理論,
全然回歸到個人心性修養的理論。
那麼孔孟學說在這個時代,仍然可以為「公民素養」的內涵加入新的元素。
諸如,強調「真誠」、強調「發揮良知」,都可以跟現代民主法治社會相容。
這也跟康德、黑格爾的倫理學、法哲學發展順序吻合。
先由個人開始,然後推展到社會的理論層次相同。
(康德理論對西方民主法治理論的影響實在太大了)
當然,你也可以批評我,西方對於個人「公民素養」理論的建構已經相當完備,
我們不需要再仰賴孔孟學說中的個人修養理論來補充。
基本上我同意這個批評。
尤其是台灣的原住民族群,或者去中國化論者,基本上是沒有必要了解儒學的。
但如果你自認是漢文化的承繼者,
恐怕儒家跟西方民主法治理論的相容性問題,已經是難以迴避。
尤其是在這個時代,西方社會反而會期待儒家文化圈怎麼處理當下西方社會的侷限性。
而我則是試著提出一個不同的解套方案。
啊,不要再說我是念中文系了,我是念法律der
前天才寫了篇法律意見把蛆蛆的臉打歪掉。
至於那些覺得中國好棒棒的蛆蛆們,要找我單挑四書五經我也是很樂意的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