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有環保檢舉獎金, 錢是由繳納的罰金抽成
其實效果還蠻好的~至少騎車開車亂丟菸蒂的應該變少了!
不知為何不開放交通檢舉獎金? 也減少交通警察的負擔...
台灣交通亂不用說...也不是全面開放搞得人心惶惶,不如先開放幾項?
例如:
1. 闖紅燈
2. 紅線停車 (人不在車上也不閃黃燈,同一位置超過15分鐘)
3. 危險駕駛 (高速蛇行亂鑽, 逆向)
如果怕搞得全民職業檢舉, 那改為申請職業檢舉獵人工作也ok~
按照各縣市人口提供一定比例
1. 無底薪, 純靠獎金抽成 有上限
2. 通過職前訓練取得證照可執行一年
3. 有限制檢舉地區 每天檢舉數量
4. 檢舉案件被申訴每月超過3件取消檢舉獵人資格
有搞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