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4-07-01 13:03:072狼犬咬死人 飼主判賠129萬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777989
2014-05-11
〔記者鄭淑婷、錢利忠/綜合報導〕桃園縣八德市80歲老翁黃瑞科,遭鄰居豢
養的2隻德國狼犬咬斷頸部動脈慘死,桃園地院認定,飼主的養母王蕭碧霞沒
將狼犬拴好才釀禍,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飼主
王啟明雖不在場,法院仍判母子連帶賠償129萬元。
法官調查,44歲王啟明將德國公狼犬「歐弟」(黑毛)、「冰塊」(灰毛),
養在桃園八德的公寓頂樓,2犬高70公分、體長150公分、體重約30公斤,生性
凶猛,鄰居都不敢到頂樓。
101年11月30日下午2點多,養母王蕭碧霞到頂樓放狗出籠餵藥,疑未關好柵門
,2隻狼犬頂開柵門跑下樓,住2樓的黃瑞科正好返家,在樓梯間遭2犬撲倒、猛
烈攻擊,遭咬斷頸動脈慘死,王啟明與養母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養母供稱,發現狼犬溜下樓曾大喊:「狗跑下樓了,大家別開門!」但下樓時
來不及制止慘劇。王男說,平時把狗關在鐵籠、鐵皮屋,已善盡責任,因他當
時不在場,獲不起訴處分,養母坦承疏失,去年10月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
、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計,約18萬元。
死者黃瑞科的中國妻子提出民事求償229萬元,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飼主的刑
事部分雖獲不起訴,仍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判他和養母連帶賠償129萬元。
記者昨到雙方家,死者的妻子在丈夫過世後就回中國,母子則不在家。律師林
俊峰認為,本案是狗犯錯,主人扛責,法官同情,所以刑事判決適當,至於民
事判賠金額,考量死者已80歲,超過國內男性平均年餘命,衡量喪葬及親屬精
神慰撫金等,判賠百餘萬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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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惡犬活活咬死 多恐怖 飼主竟然不用作牢 只判賠129萬
這不在鼓勵一些不負責任的飼主 養危險動物
最扯什麼狗犯錯 主人扛責 法官同情 這什麼鬼邏輯
要是法官家人被惡犬活活咬死 我就不相信會說這種風涼話
有沒有台灣愛講人權 但人命確很不值錢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