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韓言論 日法院判賠
【聯合報╱東京記者雷光涵/八日電】
2014.07.09 03:52 am
京都朝鮮學校周邊出現的仇韓言論訴訟,大阪高等法院八日維持一審判決「不容在日特
權市民之會(在特會)」應賠償,並禁止該會在街頭宣傳。一位母親說,法律上他們勝
利了,但孩子的心還帶著傷。
「放學時不敢一個人走」、「媽媽出門五分鐘,手機就響了」,曾任朝鮮學校家長會長
的朴貞任說,最近還聽到其他家長談到小孩的現況。二○○九年十二月四日、第一場街
頭宣傳出現時,她的女兒念小學五年級。「在特會」約十名成員在學校旁公園,用擴音
機喊「被罪犯教育的小孩」、「在衛生所『處理』掉朝鮮人」、「間諜的小孩」,到翌
年一、三月,共三次,並把影片上傳網路。
「在特會」是反對在日韓國人擁有特別永住資格等「特權」的團體,官網說有一萬四千
五百名會員;他們說一連串的街頭活動是「是主張國籍區別的集會,是表達的自由。」
宣傳活動之後,朝鮮學校的小學生開始有人半夜哭醒、尿床、不敢單獨在家等後遺症。
大阪高院八日駁回「在特會」上訴,判決應賠一千兩百日圓,朴貞任含淚說,「我可以
告訴孩子們,日本人願保障我們堂堂正正的學習、講朝鮮話。」審判長念完判決書主文
,爆滿的旁聽席歡呼,不過也有一名年輕女性大喊「朝鮮人滾出去」。
一審判決時,初次認定在特會的行為「符合人種岐視的定義。」校方說,「日本有必要
制定岐視的相關法律。」二○○九年起,韓國人聚集最多的東京大久保、大阪鶴橋等地
,常有保守團體示威,出現「要殺掉韓國人」等仇恨言論,甚至於反岐視團體發生亂鬥。
「在特會」的街頭活動已中止,但至今還會有人在街頭對學校開罵,更有學童在上學途
中被大人追趕。
http://udn.com/NEWS/WORLD/WOR3/8792356.shtml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